东南保护约款
背景
在北方义和团活动激烈,清政府要求地方各省准备对殖民各国作战之时,南方各省官员联合拒绝执行“各省集义团御侮”[1]的命令。
1900年6月21日,慈禧太后以光绪帝的名義发布《宣战诏书》,號召全國軍民抵抗侵略者[lower-alpha 1]。
约款的产生
1900年6月26日,由上海道余联沅与各国驻沪领事制定了由盛宣怀草拟的《中外互保章程》,又称《东南保护约款》。共9款。主要内容是:
- 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由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
- 上海制造局、火药局的军火,只用于“剿匪及保护中外商民”。
- 各口岸外国兵舰照常停泊,但不可在清军炮台附近操练,以免引起误会。
- 若外国兵轮未经中国督抚同意进入内地,由此引发的中国百姓毁坏洋商教士产命案件,中国不认赔偿。
原因
从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历史风云不断影响着清朝官员的思考方式,改变他们对政治的理解。而当时的政治环境又给地方大员们足够的资本来抵制中央,“奉旨”已经不是臣子的唯一选择了。
在清政府“宣战”之际,面对战或和的选择中,地方官员选择了和,并以约款的形式具体体现。
争议
争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 洋务派官僚只顾自身利益,没有选择对殖民国家的战争,是卖国行为。
- 在当时的情况下,与其进行必然失败的战争,不如采取和平协议的方式,保证国家经济、工业得到发展。
註解
- 實際上,該詔書未曾按現代外交慣例,交予各國使節。所謂「宣戰詔書」只是號召全國軍民抵抗侵略的動員令,而非宣戰書,在這場戰爭中,列強始終沒有向中國宣戰,中國也始終沒有對列強宣戰,雙方甚至一直都沒有將紀外交關係[2]
参考
- 清政府密电各督抚:“千万秘密。廿三署文,勒限各使出京,至今无信,各国咸来问讯。以一敌众,理屈势穷。俄已据榆关,日本万余人已出广岛,英法德亦必发兵。瓦解即在目前,已无挽救之法。初十以后,朝政皆为拳匪把持,文告恐有非两宫所出者,将来必如咸丰十一年故事,乃能了事。今为疆臣计,各省集义团御侮,必同归于尽。欲全东南以保宗社,诸大帅须以权宜应之,以定各国之心,仍不背廿四旨,各督抚联络一气,以保疆土。乞裁示,速定办法。”
- 雷家聖. . 五南. 2016: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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