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荆江水利工程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荆江水利工程部队,是1950年代初期为了建设长江中游荆江分洪工程而设立的工程部队。
历史
1950年国庆节期间,中南局代理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向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专门汇报了《荆江分洪初步意见》。1950年12月25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召开荆江安全工作会议,同意了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出的荆江分洪工程计划。1951年8月,《荆江分洪工程技术设计草案》确定。1952年2月17日至19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荆江分洪工程会议,同意建设荆江分洪工程。1952年2月20日,周恩来亲自与会,一致同意马上开工建设。周恩来持起草了《政务院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规定》。1952年2月25日,毛泽东批示同意。1952年3月15日中南军政委员会第74次行政会议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办法,作出《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1952年3月31日,政务院发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规定》。成立了以李先念任主任委员,唐天际、刘斐任副主任委员的荆江分洪委员会及其所属机构.
1952年4月5日,荆江分洪工程全面开工。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工程要敢在汛期前完成, 调一个兵团用打仗的方法完成任务”,正在桂北剿匪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兵团的6个师和12个独立团共10万人在政委唐天际率领下到湖北。荆江分洪工程由唐天际任总指挥,李先念任总政治委员,王树声(湖北军区司令员)、林一山(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许子威(中南农林部副部长兼党组书记)、田维扬任副总指挥,袁振(湖北省委宣传部长)、黄志勇任副总政委,参加建设工程的还有湖北和湖南两省技术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4万人,农民16万人,配备干部1076人。工程费用经中央水利部核定为旧人民币7150亿元(每万元折合现值1元)。成立引水闸、泄洪闸和荆江大堤加固3个工程指挥部。1952年5月24日水利部部长傅作义到工地慰问,带来毛泽东题词:“为广大人民的利益,争取荆江分洪工程的胜利”、周恩来题词:“要使江湖都对人民有利”。
参加工程建设的30万军民,以75天的惊人速度于6月20日建成荆江分洪第一期主体五个大工程完工:
- 荆江大堤加固工程。
- 太平口进洪闸(北闸)工程:钢筋砼底板,空心垛墙,箱式岸墩轻型开敞式结构,有54孔人力绞车启闭弧形钢闸门,总宽1054.375米,闸顶高程46.5米,闸底高程41.0米;设计进洪流量为8000立方米每秒。
- 黄山头虎渡河节制闸(南闸)工程:为开敞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有32孔,弧形钢闸门,总宽336.825米,设计泄洪流量为3800立方米每秒。
- 分洪区围堤培修工程:由荆江右岸长江干堤、虎渡河东堤和南线大堤组成,全长208公里。沿堤建设安全区21处,面积19.58平方公里;安全台95处,面积1.75平方公里。
- 南线大堤工程
1952年7月,中央军委决定将荆江水利工程部队司令部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工程部队司令部。[1]田维扬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工程部队司令员、中南军政委员会建筑工程部副部长,黄志勇任政治委员。1953年3月中南军区工程部队司令部与海南公路工程指挥部合并,中南军区工程部队司令部番号撤销,改称海南公路工程指挥部,人员集体转业,拨归中央交通部建制。
1952年11月14日至1953年4月4月25日实施荆江分洪第二期工程,包括荆江右岸堤防培修工程,虎渡河东、西堤培修工程,安全区围堤培修工程,进洪闸上游滩地开挖与东引堤延伸工程等。二期工程总指挥任士舜(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政治委员阎钧(荆州地区行政公署专员),荆州、宜昌两地区的民工18.48万人参加施工,于1953年工程完工,共完成土方862.5万立方米,工程决算经费572.55亿元(人民币旧币)。
1954年,长江流域发生了全流域特大洪水。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决定荆江分洪工程,于当年的7月22日、7月29日、8月1日先后三次开启北闸分洪,最大进流量7760立方米/秒,总计分洪量125.9亿立方米,降低沙市水位0.96米,同时减少了进入洞庭湖的洪水。
荆江水利工程部队建制
- 司令员兼政委唐天际
- 副司令员田维扬
- 副政委黄志勇
- 司令部参谋长
- 政治部主任魏洪亮
- 干部部部长
- 后勤部政治委员秦光远
- 出版机关报《工程生活》
- 第143师:原湖南军区新编师于1950年12月改称第143师,1952年3月从48军调归荆江水利工程部队。
- 水利工程第3师(第217师改编):师长何元恺,政治委员肖德明,辖水利工程第7 、8、9团。后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路工程第1师。
- 水利工程第4师:湖北军区抽调8500人组建该师,师长钟春林(荆州军分区司令员兼任),政治委员王进前,辖水利工程第10、11、12团,代管2个团,共计1.5万人。1952年8月,钟春林率2个团赴朝抢修公路和桥梁。1952年10月,水利工程第4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路工程第2师,师长兼政委钟春林兼任华南公路工程局局长,修建海渝中线。
- 建筑工程第7师:原为湖北军区奉命由黄冈、大冶、宜昌军分区,各抽调一个团于1951年春组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1师,师长黄德魁,政治委员冷裕光,参谋长杜濂,政治部主任张成功,1952年3月改编为建筑工程第7师,下辖建筑工程第19、20、21团。从宜昌、荆江军分区各抽调一个团,即独立第5、6团,由该师代管。1955年7月在西安集体转业改为国家建筑工程部西北第四工程公司。
- 建筑工程第8师:原为1951年1月河南军区独立第4团、独立第10团大部、独立第3团2营、独立第12团3营共5000余人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2师,师长卢贤扬,政委郑重。1952年3月改编为建筑工程第8师,下辖第22、23、24团,1952年春调归荆江水利工程部队指挥部。荆江分洪工程一期竣工后,1952年-1953年在中南地区执行国防修建任务。1954年7月5日该师与建筑工程部第五建筑公司合并组建建筑工程部洛阳工程局。
- 铁路工程第9师(第214师改编): 师长曾京、政委兰庭辉,辖铁路工程第25、26、27团
- 中南军区水利工程独立第3团:湖北军区组建。
- 中南军区水利工程独立第4团:湖北军区组建。
- 中南军区水利工程独立第5团:湖北军区宜昌军分区组建。建筑工程第七师代管。
- 中南军区水利工程独立第6团:湖北军区荆州军分区组建。建筑工程第七师代管。
- 中南军区水利工程独立第9团:原为湖南军区暂编第16团。1952年春调荆江分洪工程改编为中南军区水利工程部队独立第9团。由铁路工程第9师代管。1952年7月改称湖北军区暂编第9团,隶属湖北军区花园办事处。1953年3月改称湖北军区暂编第14团。1953年10月撤销。
- 中南军区水利工程独立第10团:原为湖南军区暂编20团。1952年春调荆江分洪工程改编为中南军区水利工程部队独立第10团。团长乔思安。1952年7月改称湖北军区暂编第10团,隶属湖北军区花园办事处。1952年9月调佳木斯。1953年并入合江林管局。沿革至今为兴隆林业局。
- 中南军区水利工程独立第11团:1952年7月改称湖北军区暂编第11团,隶属湖北军区花园办事处。1953年10月撤销。
- 中南军区水利工程独立第12团:1952年7月改称湖北军区暂编第12团,隶属湖北军区花园办事处。1953年10月撤销。
- 中南军区水利工程独立第13团:1952年7月改称湖北军区暂编第13团,隶属湖北军区花园办事处。1953年10月撤销。
- 湖南军区暂编第19团
- 湖南军区暂编第17团
- 湖南军区暂编第13团
参考文献
- . [2016-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