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英語:),通称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派驻于美国纽约、常驻联合国总部的外交代表机构,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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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要 | |
| 類型 | 常駐代表處[*], 副部级单位[*] |
| 地址 | |
| 启用日 | 1971年11月15日 |
| 外交 | |
| 所属部門 | |
| 代表 | 張軍 大使 |
| 副代表 | 戴兵 大使、耿爽 大使 |
| 网站 | |
| chnun | |
历史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以76票支持、35票反對、17票棄權、3國未投票,通過《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
1971年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首次出席聯合國大會會議,擔任團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喬冠華發表重要講話[3]。
1974年4月6日,鄧小平率領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出席聯合國大會第六屆特別會議。4月10日,鄧小平在聯合國大會發言,闡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對外政策。
代表团成员
机构设置
| 机构名称 | 工作职能[4] |
|---|---|
| 政治组 | 负责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大会、托管理事会、建设和平委员会所处理的政治议题。 |
| 经济组 | 负责联合国大会、联大二委、经社理事会等所涉及的经济、金融及可持续发展议题。 |
| 社会组 | 负责联合国大会、联大三委、经社理事会等所涉及的人权和社会发展领域的议题以及中方竞选联合国机构的总协调。 |
| 发展组 | 负责联合国大会、经社理事会、发展援助机构、发展合作论坛关于发展援助业务、人道主义救灾援助、多边经贸合作等议题的审议。 |
| 科技组 | 负责科技领域的议题,中国与联合国的科技合作,以及通过联合国机构开展的多边科技合作。 |
| 法律组 | 负责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及其他法律议题。 |
| 裁军组 | 负责联合国框架内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相关事务。 |
| 行财组 | 负责联大行政和预算委员会(五委)、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的会议活动及缴纳联合国摊款。 |
| 联工组 | 主管联合国涉及中国的人事工作,负责联合国人力资源管理、共同制度等议题。 |
| 军参团 | 参与联合国军事参谋团会议和活动,出席联合国维和出兵国会议及活动。 |
| 新闻组 | 负责联合国新闻委员会、联大四委新闻议题以及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日常工作相关的新闻工作。 |
| 办公室 | 负责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行政事务。 |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 中国与联合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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