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塞席爾關係

中華民國與塞席爾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塞席爾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塞席爾的相關事務由駐南非共和國台北聯絡代表處駐英國台北代表處共同管轄[1]

中華民國與塞席爾關係

中華民國

塞舌尔

政治

灰色國家表示非聯合國會員國塞席爾當時屬於英國殖民地,因此不能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參與投票,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塞席爾。
塞席爾護照塞席爾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外交

簽證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在該國首都的國際機場辦理落地簽證(入境許可,Visitor's Permit),停留最多30天,可延長至90天。入境應攜帶每日至少150美元之旅費。[2][3]

塞席爾護照塞席爾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4][5]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塞席爾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21日發布);[6]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7]

經濟

貿易

2019年,塞席爾是中華民國第146大貿易夥伴、第127大進口夥伴、第142大出口夥伴。出口至塞席爾的金額為591萬3,266美元,年減18.083%。自塞席爾進口的金額為445萬9,265美元,年增44.275%。貿易呈現出超盈餘)145萬4,001美元,年減64.775%;2018年,塞席爾是中華民國第144大貿易夥伴、第132大進口夥伴、第130大出口夥伴。[8]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21日[註 1]):

 中華民國

注釋

  1.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8.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18-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3).
  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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