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幾內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幾內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幾內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幾內亞的相關事務由駐法國台北代表處兼轄[1]

中華民國與幾內亞關係

中華民國

几内亚

政治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幾內亞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幾內亞。
幾內亞護照幾內亞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外交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幾內亞等23國[註 1]所提出的「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議案進行表決。最終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結果通過。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提案通過即成為正式決議,是為《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馬爾地夫阿曼等3國未投票。代表中國正統中華民國政府,以外交部長周書楷為代表,在表決之前數小時,於大會上主動宣布退出聯合國。日後,中華民國政府將此決議稱為「排我納案」。

1997年5月,幾內亞與其他10個國家先後在世界衛生大會全會中,發言反對中華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3]

簽證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由旅行社代辦簽證,或前往幾內亞駐南非大使館申請。[4]

幾內亞護照幾內亞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5][6]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幾內亞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24日發布);[7]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幾內亞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2019年9月12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8]

經濟

貿易

2019年,幾內亞是中華民國第145大貿易夥伴、第182大進口夥伴、第126大出口夥伴。出口至幾內亞的金額為1,029萬9,521美元,年增16.486%。自幾內亞進口的金額為21萬3,412美元,年減53.869%。貿易呈現出超盈餘)1,008萬6,109美元,年增20.370%;2018年,幾內亞是中華民國第146大貿易夥伴、第163大進口夥伴、第126大出口夥伴。[9]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19日[註 2]):

 中華民國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或申請幾內亞駕駛執照,並投保車險,可在幾內亞駕車。[10]

注釋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鳳凰網. 2018年9月13日 [2019年1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2月21日).
  3.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5月 [2019-06-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9-14).
  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6.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7.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8.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9.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1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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