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行憲後第4屆立法院

中華民國行憲後第4屆立法院,該屆立委於1998年12月5日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產生,任期自1999年2月1日起至2002年1月31日止。該屆立院有六個正常會期及兩次臨時會。立法委員由第3屆164席擴充為225席,部分末屆臺灣省議員轉換跑道,投入立委選舉且當選進入立院。2000年親民黨成立,部分原國民黨立委、新黨立委改入親民黨。

主要議案

另見

參考文獻

    1.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2021-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6).
    2. .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01-11-22 [2021-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3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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