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應迪

劉應迪-17世紀),簡在撫州府金谿縣常豐鄉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劉應迪是崇禎三年(1630年)中舉人[2],次年(1631年)聯捷進士,獲授閬中知縣。當時有人將輸銀放在官櫃,官員來到後金錢丟失而控訴對方,他向神祈禱得二陽一陰筊,說:「卦象為陽勝陰,神告訴我了。」命衙役尋訪,發現有名為楊聖英的人偷了某人的金錢,審訊後立刻伏法;上級以卓異推薦他,但薦書未下達他已去世,年二十八歲[1]

引用

  1. 道光《金谿縣志·卷十一·宦業》:劉應迪,字簡在,常豐人,弱冠登崇禎四年進士。任四川閬中知縣,有里催將輸銀於官櫃間,忽傳他官來,趨避之反而失金,訴於官。應迪為禱神卜筊得二陽一陰,遂曰:「象為陽勝陰,神告我矣。」令役訪之,果有楊聖英其人者掠其金以去,一訊即伏;大吏以卓異薦,未上以疾卒於官,年二十八。 舊志
  2. 道光《金谿縣志》·卷五·選舉:崇禎三年庚午鄉試 劉應迪 常豐人,有傳

參考文獻

  • 道光《金谿縣志》·卷五·選舉
  • 道光《金谿縣志》·卷十一·宦業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張昌
明朝閬中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成友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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