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申娃
平陆县张店前滩村人。其父回增寿(被定为地主)是老中医,没有儿子,抱养了回申娃。回申娃两耳微聋,听力不好,为人老实,会爆破、修理等技术,修筑风南公路时被任命为公路营放炮班班长。张德才说要用红信(砒霜)毒狐狸、兔子,回申娃便取来给了张德才。根据相关案卷,2月2日张德下毒前告知了回申娃,他没有声张,也没吃晚饭。[1][2] 三门峡市政协的文史工作者石耘则称:“张德才决定要下毒时,回并不知晓,因爆破要等在大伙收工后才进行的,所以他经常是回来得比较晚,这天是到附近的二连伙房吃的晚饭,因此没有中毒。”[2]
回申娃(1935年-1960年4月2日)是平陆事件中砒霜的提供者。
2月3日公安人员确定投毒人是张德才,审问张德才得知砒霜提供者是回申娃,回申娃交待动机说:张德才“报复政府的想法,与我家成份高挨斗受苦,也想报复政府的想法合了辙”。经平陆县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结,张德才、回申娃被定为同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4月2日上午,平陆县城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后,二人被押赴刑场枪决。[3]
很多人认为回申娃冤枉,包括一些受害民工。回申娃的大姐回辫枝说:“申娃是被张德才骗了。”“红信是张德才自己从申娃家拿走的。”[1]
参考文献
- 杨红岩, 刘纪昌. . 记者观察. 2009, (9).
- 石耘. . 文史精华. 2009, (11): 11-14 [2019-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5).
- 马贵民, 贠引串, 牛振山. . 时代风采. 1998, (6): 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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