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開元神武皇帝敕書碑

大唐開元神武皇帝敕書碑位於四川省灌縣青城山,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唐、清。1980年7月7日列為四川省重新確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2013年3月5日作為青城山古建築群文物點公佈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

天師洞大殿及唐碑
四川省重新確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灌縣青城山
時代唐代清代
編號104
登錄1980年7月7日
青城山古建築群-天師洞
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
時代清至民國
編號1352
登錄2013年3月5日

唐碑立在天師洞三皇殿內,四面刻文,微有風蝕。正文字大4厘米,共6行,151字。其內容記載唐代道佛之爭,開元初「飛赴寺」僧奪常道觀為寺,唐開元十二年(724年)玄宗下詔「觀還道有」;寺依山外舊所,使道佛兩所各有區分[3]。碑高131厘米,上寬57厘米,下寬63厘米,厚1l厘米。雖漸剝蝕,碑陰及左右尚完好。敕書乃觀主甘遺榮勒字,晉原吳光逵刻石。「敕」字縱橫各五寸,飛白書,其下署年月守吏為八分書[4]

註釋

  1. 『關於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發(1980)154號文件
  2. 『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國發〔2013〕13號,2013年3月5日
  3. 朱飛編著,《四川廣記》第一卷,四川出版集團,2008.1,第662頁
  4. 青城山志編修會編纂,《青城山志》,巴蜀書社,2004.05,第99-1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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