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瀑布

夫婦瀑布又名「夫妻瀑布」,日治時期稱之為「夫妻瀧」[1],位於花蓮縣秀林鄉木瓜溪左岸支流,夫婦山南方山麓。瀑布標高約720公尺至480公尺,為三階連瀑[注 1],總落差約240公尺[注 2]。瀑布自高崖傾洩而下,中段一分為二,遠遠望去看似夫婦並肩而立,所以又稱「夫婦灑」,夫婦山也因此得名[1]。戰後花蓮著名漢學家駱香林主導編纂花蓮縣志過程中,選出了代表花蓮名勝的「花蓮八景」,其中能高越嶺道的「能高飛瀑」即為夫婦瀑布[2]

夫婦瀑布
所在地台灣花蓮縣秀林鄉
座標23°59′38.15″N 121°27′30.55″E
海拔720~480公尺
高度240公尺
瀑布數3
最大落差100公尺
水系花蓮溪 - 木瓜溪支流

  1. 另有一階約40公尺的瀑布隱藏於山後,受地形限制,於能高越嶺道上僅能看到下兩階瀑布。
  2. 根據《臺灣通用電子地圖【NLSC】》、《農航所(正射影像圖)》對照。

參考資料

  1. 葉柏強. . 花蓮在地文化記憶庫. 更生日報. 2019年11月26日 (中文(台灣)‎).
  2. 林麗樺、郭俊麟. . 花蓮在地文化記憶庫. 東華大學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研究中心. 2020年7月27日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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