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弘烈

姚弘烈(?年-?年,字佑成,奉天正黄旗監生,歲貢,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任四川鄰水縣知縣[2],四十二年陞河南汝州知州[3][4][5],康熙四十八年任慶陽府寧州知州[6][7]

姚弘烈

籍貫 奉天正黄旗
字號 字佑成
出身
  • 監生,歲貢
著作
  • 大寺辰鐘[1]

註釋

  1. 「大寺辰鐘,知州姚宏烈,只合銘勳在廟廊,誰將逸韻寄禪堂,驟隨風雨入𥦗冷,緩遂林花到枕香,五夜敲殘鄉遠夢,十年催滿鬢邊霜,聲洪久徹人間耳,不獨淸霄警梵玉」,《乾隆新修慶陽府志》卷四十三下藝文47
  2. 「鄰水縣知縣,姚弘烈,遼東人,監生」,《康熙三十□年縉紳録》(天一閣0599-T01373)
  3. 『姚鴻烈,奉天人,歲貢,康熙三十三年任』。道光元年《鄰水縣志》
  4. 『姚宏烈,字佑成,奉天正黄旗監生,任四川鄰水知縣,四十二年陞河南汝州知州』。[民國]《奉天通志》260卷
  5. 「姚宏烈,字佑·,奉天監生,康熙四十一年任」,[道光]《汝州全志》卷二職官十七,17
  6. 「魏(姚)宏烈,滿洲鑲藍旗人,康熙四十八年任」,《乾隆新修慶陽府志》卷之二十一職官46
  7. 「諭大學士曰:音泰潔清自持,不徇情面,乃實心任事人也,五十一年左都御史趙申喬、侍郎噶敏圖徃勘慶陽知府陳宏道、西寧知州姚宏烈互訐虧帑婪賄欵蹟,因得原任巡撫齊世武、布政使伍實阿彌達分取火耗銀各數千兩事,按律擬罪,以音泰曾檄示州縣官徴収錢糧輕減火耗不盡行革除議褫職,上曰音泰居官甚優寛免之」,《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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