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永
孙长永(1964年8月24日-),安徽寿县人,中国法学家。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七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2]
孙长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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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1]![]() | 1964年8月24日
国籍 | ![]() |
民族 | 汉族 |
教育程度 | 博士 |
母校 | 安徽师范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
职业 | 法学家、教授 |
机构 | 西南政法大学 |
研究领域 | 刑事诉讼法 |
政党 | ![]() |
奖项 |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06年 |
生平
1985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1988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至2002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至2003年,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任教。2003年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其中2009年至2017年,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2][3]
所获奖誉
- 2001年 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 2006年 荣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 2007年 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2009年 入选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 2016年 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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