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永

孙长永1964年8月24日),安徽寿县人,中国法学家。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七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2]

孙长永
性别
出生 (1964-08-24) 1964年8月24日[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徽省寿县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教育程度博士
母校安徽师范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职业法学家教授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
政党 中国共产党
奖项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06年

生平

1985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1988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至2002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至2003年,在湘潭大学法学院任教。2003年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其中2009年至2017年,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2][3]

所获奖誉

参考文献

  1. . 中国法学网.
  2. .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2016-03-23.
  3. . 爱课程.
  4. .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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