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圖書館

政府出版品是政府機構為宣傳政令、引介新知以及將所屬單位的研究成果公諸於世所印行的出版品,而被指定負責收藏政府出版品的圖書館即是寄存圖書館。各級政府機構會將出版品寄交至寄存圖書館,而該圖書館必須典藏這些出版品,並提供讀者使用閱覽。要擔任寄存圖書館必須具備某些條件,必須要有足夠的陳列及儲存空間,與受過專門管理政府出版品訓練的人才。中華民國《圖書館法》中明定中華民國國家圖書館為中華民國出版品之法定送存圖書館,負責保存全國之圖書文獻,所有出版品皆需承繳給國家圖書館。

目前台灣完整保存政府出版品的寄存圖書館有國家圖書館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國立臺灣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國立交通大學圖書館、國立中山大學圖書館,以及臺北市立圖書館臺南市立圖書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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