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蘭登堡-普魯士

勃蘭登堡-普魯士德語:)是德國歷史上的一個國家,指近代史中從1618年至1701年存在的勃蘭登堡霍亨索倫家族的國家。

布蘭登堡-普魯士
Brandenburg-Preußen
1618年-1701年
普魯士國旗
勃蘭登堡國徽
1618年的神聖羅馬帝國疆界與勃蘭登堡-普魯士領土(紅色)
地位勃蘭登堡選帝侯普魯士公國共主邦聯
首都柏林柯尼斯堡
政府共主邦聯下的封建制度
選帝侯-大公 
 1618–1619
約翰·西吉斯蒙德
 1619–1640
格奧爾格·威廉
 1640–1688
腓特烈·威廉
 1688–1701
腓特烈三世 (腓特烈一世)
历史时期神聖羅馬帝國
1618年8月27日
 普魯士獨立
1657年9月19日
1701年1月18日
先前国
继承国
布蘭登堡侯國
克列夫斯公國
馬克伯國
雷芬斯堡市
普魯士公國
明登主教國
哈伯斯塔特主教國
波美拉尼亞公國
馬格得堡大主教國
勞恩堡和比余托夫地區
德拉罕
普魯士王國

勃蘭登堡與普魯士都是霍亨索倫家族血統,而主系的勃蘭登堡選帝侯家族以政治联姻方式控制了普魯士公國,更趁1618年普魯士公國霍亨索倫家族絕嗣之機,奪得了該國的繼任權。該次聯姻更使勃蘭登堡在1614年簽訂了桑騰條約中,獲得了吞併三個萊茵河域的附屬國(馬克伯國萊溫斯堡伯國克里維斯公國)的准許。三十年戰爭將德意志地區毀壞殆盡,選帝侯三度變更,軍隊恣意蹂躪,到處燒殺搶掠。及至戰爭完結,德意志人口驟減一半,柏林等城市一片穨垣敗瓦,歷時很久才得以復興。

三十年戰爭以1648年簽訂的西發里亞和約作結,普魯士獲得了明登和赫伯斯達,還有遠波美拉尼亞(1653年吞併之)與馬德堡(1680年吞併之)的繼承權。而在1657年簽訂的布倫堡條約則使普魯士公國脫離波蘭的藩屬地位,並獲得了勞恩堡和比余托夫地區及德拉咸地區,更將波美拉尼亞的版圖擴展到奥得河

勃蘭登堡-普魯士是共主邦聯,也是普魯士王國的前身。在普魯士升格為王國之後,勃蘭登堡-普魯士常簡稱為普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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