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斯公式
数学表达
设大地水准面有一点 ,其沿法线投影到参考椭球面上的点为 ,则 点处的大地水准面高 即为两点之间的距离 。又设 点处的扰动位为 ,计算得的 点处的正常重力为 ,则布隆斯公式可表达为:[2]:85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为简化计算,在不影响精度的情况下上式的 可以用正常重力的平均值 代替。[4]:245
推导过程
由于参考椭球面的正常重力位 被定义成与其所对应的大地水准面的重力位 相等,大地水准面上的点 及其在参考椭球面上的投影 的重力位存在如下关系:[2]:82
重力位 又可被分作正常重力位 和扰动位 两部分,即:[2]:82
则扰动位 可表示成点 和点 的正常重力位之差,并进一步表示为点 处正常重力的偏导数:[2]:84
上式中 为参考椭球面的法线方向(也即大地水准面高 的方向)。正常重力 的正向向下,因此符号为负。将上式变形即得:
参见
- 广义布隆斯方程
- 重力测量基本微分方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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