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宗文 (平定州)
張宗文(?年-?年),字慕西[2],山西省平定直隸州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庚辰恩科舉人[3],嘉慶二年十二月入祀鄉賢祠[4][5][6][7][8]
張宗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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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湖南永州府同知 | ||
籍貫 | 山西省平定州 | |
字號 | 字慕西 | |
墓葬 | 平定州東大林山[1]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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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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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履歷
註釋
- 『湖南永州府同知張宗文墓在州東大林山』。[光緒十八年]《平定州志》卷十六邱墓
- 《光緒山西通志》卷135
-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科鄉試。……。張宗文。永州府同知』。[光緒十八年]《平定州志》卷七
- 『張宗文。本州人。任湖南永州府同知。以政績稱。嘉慶二年入祀鄉賢祠』。《嘉慶重修一統志》卷一百四十九平定直隸州
- 『丙午。予山西故湖南永州府同知張宗文入祀鄉賢祠。從巡撫蔣兆奎等請也』。《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五嘉慶二年丁巳十二月丙申朔
- 『鄉賢位次共二十七人……清奉政大夫同知湖南永州府事張宗文』。[光緒十八年]《平定州志》卷四
- 「奉政大夫崇祀鄉賢祠張君宗文傳」,《碑傳集》卷一百四乾隆朝守令上之下
- 「誥授奉政大夫平定張公崇祀鄉賢祠頌并序〔代〕,嘉慶二十一年歲在丙子秋,知建德縣廣陽張君以同考官入棘闈,大府檄予往替,入其境農歌於野商悦於廛士相慶於學校登其堂公庭蕭然案無畱牘心異而敬之竊謂兩漢循吏不是過焉及君事竣還治,以其先大夫崇祀鄉賢錄眂予乃知君之安靜悃愊以經術飾吏治者,皆本諸庭訓也,於虖可謂賢矣,大夫諱宗文,號慕西,世世居山西平定州,雍正九年以本省鄉試中式,任四川鄰水縣,厯徙劇邑,擢湖南永州同知,以病乞歸,歸七年而卒,官鄰水時民,有自殺其子誣他人者,按得實卽以所誣之罪罪之,一時頌稱神君,後任南充,商人請征居積紅花之税,以其利商病民焉,勒石垂爲厲禁,其爲政務持大體,不爭繭絲小利,多類是家不過中人産䘏宗族鄉黨極有恩居母喪廬墓三年哀感行路其卒也有司因鄉人之請上其事於朝得崇祀鄉賢祠如制禮也謹作頌曰狐突城高龍門浪急表裏河山是生俊傑門臨石艾皇傍天河詩書澤永松栢陰多早扇淸華金閨彦士旣掇巍科靑雲千里落落梁棟森森巨材經綸小試馴雉無猜劍閣勒銘秦關叱馭春暖桑麻歡騰黎庶牽絲百里種花滿城鶴羽流流素桐絃自淸平擢南方永州司馬湘水之湄零陵之野猺煙瘴雨犵鳥蠻花江山助氣文章滿車哀猿有聲朔雁無影解組窮荒息機鄉井冲襟夷粹至行潔淸閭閻被德宗黨推誠處爲醇儒出作循吏生有令名没遺高義牲酒旣備肆祀瞽宗君子有穀垂裕無窮」,《白鵠山房文鈔》卷五,第13頁
- 「知縣……張宗文,山西平定舉人,三十一年署」,《營山縣志》卷之十九職官志十四
- 「張宗文,山西平定州人,乾隆庚辰恩科舉人,三十三年七月任,三十四年七月卸事」,《彭縣志》卷六職官題名志十二
- 「張宗文,山西平定舉人,乾隆三十五年任,勸諭士民,樂輸城工,功未告竣,旋奉憲檄調去」,《永川縣志》卷七職官知縣十三
- 《鄰水歷史先進典型人物述評》。鄰水縣黨史地方志辦公室
- 『鄰山。鄰水縣。中缺。繁難。府東南三百里。……。知縣加一級。張宗文。慕西。山西平定州人。庚辰舉人。三十五年六月題』。[京都琉璃厰世錦堂本]《大清縉紳全書》乾隆四十二年秋四川省
- 『公署……凉亭三間、門房三間、堅白亭一所。以上知縣張宗文修。』(卷一);『知縣……張宗文。山西平定州人。乾隆庚辰舉人。三十五年任。政簡刑清。民懐吏畏。邑人頌曰「澤潤雷封」』(卷二)。〔道光元年〕《鄰水縣志》
- 『張宗文。山西平定州人。乾隆庚辰舉人。三十五年任。政簡刑清,民懷吏畏,邑人頌曰「澤潤雷封」,去任時,父老攀輿泣送,如失慈父母,公留別詩四首,有「民不舍予予豈舍,來時容易去時難」之句,可見其真摯矣』。〔道光十五年〕《道光乙未增修鄰水縣志》卷四政績
- 『張宗文。山西平定州人。乾隆庚辰科舉人。四十年由鄰水縣令署縣篆。治先恩惠。獄無冤滯。誠以待士。約以持身。聽民訟每反覆告諭。必至自認責罰而後已。四十二年仍回本任。父老千餘人詣太守哀懇挽留。拘例不得請。相與環泣於公庭。太守亦為之墮淚。去之日百姓哭餞至境外乃止。』。〔嘉慶〕《南充縣志》卷四政績
- 「張宗文,山西舉人,乾隆己亥由鄰水令署邑事,淸廉有望,時値歲荒,加意賑濟,折獄如神,涖任甫三月,積案一空,政暇課諸士親爲指畫,士民咸愛戴之」,《內江縣志》卷二名宦四十四
- 「張宗文山西舉人乾隆四十四年入名宦」,《內江縣志》卷二職官三十三
- 『張宗文。字慕西。由舉人厯任四川鄰水、甘肅渭源等縣知縣。陞湖南永甯府同知。居家孝友。居官明練。年十五父嬰疾。卽詣城隍廟默禱。求以身代。居母䘮。廬墓三年。葷稻不御。與弟終身未嘗析炊。令南充時。有謀立紅花行。居奇覬利者。公以不便於民。力卻不允。任鄰水時。有某甲與某乙比鄰而居。素有嫌隙。甲之子往乙山田中斫柴。受傷身死。緝兇未獲。甲指係乙讐殺。乙乃言此甲自殺其子以陷我耳。甲辨訴甚力。乃令各以手按傷試之。量其短長分寸。則乙之五指皆長少許。而甲適與傷痕合。因嚴訊之。果自認殺子圖陷事。邑中頌以爲神。其他善行甚多。不可縷述。平生好學不倦所。刻有《公忍堂制藝》。士林至今楷式焉。祀鄉賢』。『張宗文。乾隆庚辰舉人。官至湖南永州府同知。見宦蹟。居家孝友。母殁。廬墓三年。不茹葷酒。宗族鄉黨推重之。舉入鄉賢祠』[光緒十八年]《平定州志》卷八
- 『零陵。永州府。中缺。衝繁。……。簡缺。理事同知。駐劄江華加一級。張宗文。慕西。山西平定州人。庚辰。五十一年六月陞』。[西榮慶堂刻本]《大清縉紳全書》乾隆五十三年春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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