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新

張維新

大明陕西左布政使
籍貫 河南汝州
出生 嘉靖二十四年乙巳
河南汝州
配偶 祁氏、史氏
親屬 (子)张楚瑜
出身
  • 万历元年癸酉科举人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

張維新?1545年-?),字憲周,河南汝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二十八名,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會試第二百七十名,登三甲第二百零九名進士[1][2]。授冠县知县,十一年擢兵科给事中,十四年升礼科右给事,擢湖广右参议,丁母忧归。十七年起補山东右参议,十九年升为清军副使,带管驿传,同年再丁父忧归。二十二年復除山东副使,天津兵备。二十三年调陕西潼关兵备,二十五年升本省参政,分守陇右。三十一年升山西按察使,以陕西巡抚顾其志奏留,改補本省按察使,歷陕西左右布政使。

家族

曾祖張克用,號高崖,曾任州判官;祖父張粹,號柏庵,曾任貢士;父張從易,號凤山,曾任恩例儒官。母丁氏[3]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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