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中
經歷
學生時代
1980年進入東海大學法律系,課內研習法律課程,課外參與多項寫作活動。
大一時參加司法院書記官考試,錄取全國第四名;大二時,國文老師將課堂上繳交作業直接送件參加東海文學獎,獲首獎。
作品散見於學校校刊與報紙副刊,張耀中也於此時發覺自己對社會觀察有著濃厚的興趣,同時不斷砥礪精準運用文字的能力。
從政契機
1984年,大四畢業考後等待畢業典禮前,無意間在早餐店餐桌上的台灣日報看到該報招考記者,報考後獲錄取,分發省政組,主跑省議會。
1986年,王世勛介紹至台灣時報,仍主跑省議會新聞。
1987年,以筆試第一名、總成績第四名,錄取第一屆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與當時所長繆全吉因上課方式有所爭執,隔年辦理休學。
1989年,黨外前輩「老康」康寧祥邀請王世勛共創首都早報,張耀中擔任報社特派記者。首都早報一年後宣佈停刊。
在報社上班時,住處就在王世勛服務處隔壁,王世勛擔任市議員、省議員與立委期間,張耀中就時常到服務處做選民服務。接觸民眾的過程中,不滿官僚系統對民眾的不友善與欺瞞。幾經思索後,於2002年參加第十五屆市議員選舉,以172票之差落選。[2]
重要記事
「彩虹眷村」原地保留(2010.09)
曾被全球華人藝術網專文介紹的「彩虹眷村」面臨拆除,引起大學生蔡克斯等人重視,在臉書上發起「讓彩虹爺爺繼續畫下去」的搶救行動,二天內破二千人聲援。 張耀中爭取文化處等單位介入協調,透過重劃變更設計原地保留。
推動台版「麗莎法案」——保障社工人員人身安全與工作環境(2015.05)
2013年6月張耀中率先建議市府參考美國LISA法案(Lisa’s Law)訂定保障社工人員安全的自治條例,市長胡志強當場允諾支持,市府社會局即提出「臺中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自治條例」草案,經市議會審議通過並送行政院核定,於2014年5月16日公佈實施,臺中市成為台灣第一個為保護社工訂定人身安全條例的城市。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 . 台中市議會.
- . 中央選舉委員會. [2020-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2).
-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 中央選舉委員會. [2020-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8).
- . 中央選舉委員會. [2020-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6).
- . 中央選舉委員會. [2020-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8).
- . 自由時報. [2020-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0).
- . 新頭殼newtalk. [2020-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0).
- . 自由時報. [2020-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1).
- . 自由時報. [2020-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0).
- . 上報. [2020-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6).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