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鳴鳳

應鳴鳳(1510年-1569年,字時鳴,號梧岡,浙江省衢州府西安縣人,民籍,治《易經》,年二十三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七十六名進士。五月十二日生,行十,曾祖應良安,贈知縣;祖應能,通判累進階朝列太夫;父應旭,典膳;母陳氏;繼母鄭氏。具慶下,妻徐氏,弟翔鳳;儀鳳。由府學生中式浙江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九十二名。觀工部政,陞工部主事、員外郎郎中,饒州府知府兩淮鹽運使止[1][2]

應鳴鳳

大明
籍貫 浙江省衢州府西安縣
出生 五月十二日
配偶 徐氏
親屬 曾祖應良安,祖應能,父應旭,母陳氏;繼母鄭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著作

註釋

  1.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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