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主观故意犯罪的行为人有犯罪目的,可存在为犯罪实施预备行为,在犯罪行为过程中可出现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等故意犯罪形态。
与之相对,过失犯罪的行为人没有犯罪目的,不可能为犯罪实施预备行为,未造成危害结果前不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所以过失犯罪没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等形态。过失犯罪只能构成犯罪既遂。
刑法学通说认为,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因此不可能有犯罪预备。[4]但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形态,在刑法学上存有争议。
参考文献
- 重庆法院网: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研究
- 这里的“明知”,在刑法学中被称为认识主义,又称观念主义、预见主义。这里的“希望”,在刑法学中被称为希望主义,又称意欲主义、意思主义、意志主义。
- 李永升:《犯罪论前沿问题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ISBN 9787306034755
- 李兰英:《间接故意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ISBN 9787307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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