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瑞鳳

朱瑞鳳(1550年7月4日-1621年11月1日),行允三十六,字儀鳴,號鳴和,又號明和,浙江省山陰縣人,初任福建汀州長汀縣知縣,繼任河南汝州寶豐縣知縣,陞年任袁州府知府,累官中憲大夫[1]

朱瑞鳳

籍貫 浙江省山陰縣
出生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六月二十日辰時(1550年7月4日)
逝世 天啟元年辛酉九月十八日辰時〔1621年11月1日(1621歲-11歲-01)(71歲)〕
墓葬 杭州飛來峰側
配偶 陳氏、余氏
親屬 朱節(正德九年進士)、父朱以浩、母阮氏、徐氏、子朱師賓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
著作

註釋

  1. 「中憲大夫江西袁州府知府鳴和公傳」,《山陰白洋朱氏宗譜》卷六
官衔
前任:
汪得時
明朝袁州府知府
1616年-1617年
繼任:
黃鳴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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