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钦相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六十六名進士[1]。初授浙江嘉興府平湖縣知縣,丁母憂,四十四年丙辰補廣東南海縣知縣。擢拜吏科给事中,升户科都给事中。天啟初年,侯震旸客氏,钦相抗疏繼之,熹宗怒,放归。後被重新啟用為太僕寺少卿[2]。天啟五年(1625年),出任福建巡撫,任內討伐海賊蔡三、鍾六等有功。不久,因忤逆魏忠賢而被除名。[3]明史》有傳。

朱欽相

大明福建巡撫
籍貫 江西撫州府臨川縣
出生 萬曆八年(1580年)十月初五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聶氏(封孺人)
親屬 曾祖朱源正,祖朱伯鶚,父朱邦喜,母吳氏(贈孺人);前母童氏
出身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朱欽相(1580年-?年,字懋忠,號如容,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註釋

  1.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詩經》,年三十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六十六名進士。庚辰十月初五日生,行一,曾祖朱源正;祖朱伯鶚;父朱邦喜,戊子舉人浙江嘉興府同□□□□大夫;母吳氏(贈孺人);前母童氏。永感下,妻聶氏(封孺人),兄欽聘;欽詔(庠生);欽聰,弟欽睿(庠生);欽選(庠生),子斯繩(庠生);斯純(庠生)。由選貢生中式庚子鄉試四十名舉人會試中式三十三名。授工部觀政,授浙江嘉興府平湖縣知縣,丁憂,丙辰□廣東南海知縣。
  2. 《明憙宗实录》:天启四年三月,户科都给事中朱钦相为太仆少卿。
  3. 《重纂福建通志·卷百二十九·明宦績》頁八:“朱欽相,泰興人。萬曆庚戌進士。天啟間巡撫福建,討賊蔡三、鍾六等有功。以忤魏忠賢除名。”
  • 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同治)孙尔准等. 《重修福建通志》
官衔
前任:
南居益
福建巡撫
天啟五年(1625年)上任
繼任:
朱一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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