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檜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初授東光縣知縣,再令宝坻县。居河下流,筑堤预防,水害永除。岁旱步祷,夜宿神次,梦搴旗者骑而报雨,既而四郊霑足,秋乃大熟。邑有魚苇二税,中使王姓者移驻催督,不胜咆哮,如檜力折其锋,斂手去。妖党數十人流入境内,设法擒获。会调河间县令,士民叩阙者數千人,復留于宝坻。數載,晋兵部主事,民爲立祠。轉職方司,驻山海关,榷关中使高淮贪暴横恣,曝其罪于上,後竟伏法。晉武选司郎中,遷陕西按察副使,移驻鳳翔。陟湖廣參政[1],总宪臬,多所平反。升山西按察使,备兵阳和[2],而远人入貢。晋陕西布政使,釐正钱法,公私稱便。遷太僕寺卿[3],暴病卒,上念其劳,赠正议大夫、工部右侍郎,賜祭葬,蔭一子[4]。子李保泰,博学能文,部试天下第一,世之所谓翩翩佳公子也[5]

李如檜,字泰岩,山东济南府陽信縣人。

參考文獻

  1. 万历四十八年正月辛丑,升山东副使冯从龙为浙江参政,陕西副使李如桧为湖广参政,严州府知府华敦复为浙江副使。
  2. 天启二年四月,升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李如桧为山西按察司按察使。
  3. 天启六年八月,升陕西布政使司左布政李如桧为太仆寺卿,管京营少卿事。
  4. 天启七年三月,赠原任太仆寺卿李如桧为工部右侍郎,荫一子入监读书,予祭葬如例。
  5. 《陽信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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