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望 (正黃旗)
由太學生以招民例應授知縣,於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四川效力。四十九年(1710年),提補順慶府鄰水縣知縣,於本年奉旨撤回,五十七年(1718年)補湖廣衡州府藍山縣知縣。[1][2]
李宗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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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正黃旗漢軍 | |
字號 | 字師呂 | |
出生 | 康熙戊午年三月二十八日巳時 | |
配偶 | 藺氏、戴氏 | |
親屬 | 父山西太原縣知縣李廷輔,母朱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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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李宗望(1678年4月19日-18世纪?年),字師呂,正黃旗漢軍人。清朝地方官。
註釋
- 『鄰水縣知縣……李宗望正黃旗人康熙四十九年任』。[雍正]《四川通志》卷三十一
- 『李宗望廷輔公之長子也,字師呂,生於康熙戊午年三月二十八日巳時。由太學生以招民例應授知縣,於戊子年四川效力.庚寅年提補順慶府鄰水縣知縣,於本年奉旨撤回,戊戌年補湖廣衡州府藍山縣知縣。娶藺氏,廣西梧州府知府藺公佳蔭之女,生於康熙己未年五月初一日寅時,卒於康熙乙酉年五月二十二日巳時,年二十有七.葬直隸良鄉縣崇園莊之北。繼娶戴氏,戴公朝聘之女生於康熙己巳年七月十一日卯時。子一:景寅藺出;女一:藺出,適。』。《清代滿族家譜選輯下》第9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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