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鸿年
生平
林鴻年生於嘉慶十年(1805年),道光十六年(1836年)中丙申恩科會試一甲第一名(状元)。道光十八年(1838年)被任册封琉球國之正使,代表清政府谕祭去世的琉球王并册封新王,在琉球160天内表现颇为清廉,归国后著有《使琉球录》。道光二十年(1840年),出任山東鄉試副主考官,后任国史馆协修、文渊阁校理、方略馆纂修等官职。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因为察考一等,就任广东琼州府知府。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轉護雷瓊道。咸丰九年(1859年)任云南临安府知府,同治三年(1864年)任云南巡抚,并参与剿灭太平天国的军事行动。同治五年(1866年)被以“畏寇逗留”的罪名革职,返回福州后担任正谊书院山长,曾参与道光《福建通志》的审阅和校订,并为之作序。光绪八年(1882年)被特赏三品卿衔,光緒十一年(1885年)去世,有《松风山馆诗抄》传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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