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春镇

行政区划

温春镇下辖以下地区:[2]

新兴社区、奋斗社区、太平社区、东山社区、温春村、共荣村、敖东村、黑山村、新立村、烧锅村、东和村、楼房村、南江村、立新村、共民村、西苑村、大莫村、小莫村、海浪村、卡路村、新安村、富民村、双龙村、桥头村、农校社区、农研社区、农机校社区、温春二中社区、果树场社区、畜牧场社区和林场社区

参考资料

温春镇隶属牡丹江市西安区管辖。位于市境西南部,南与宁安县为邻,西北与海林市相连。图佳线铁路贯穿南北,设有温春站。镇政府驻地距市区22公里。   温春,是由满语“兴厄哩温车恨”简略切音而成,意为“耗子尾巴山”。1937年由附近的傅家沟、上胡什哈、中胡什哈、下胡什哈、关家屯、伊家屯合并而成一小镇,隶属宁安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宁安县第二区,1955年4月改为温春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温春乡。1958年10月,划归牡丹江市管辖。1960年8月,并入市区西安人民公社,改为温春分社。1962年1月,恢复温春公社。1984年4月,改为温春乡。1985年5月,撤乡设镇,改为温春镇。

工业和农业   温春镇是牡丹江市的远郊区,全镇总面积196.5平方公里。位于镇境南部的牡丹江水泥厂,是国家重点水泥生产厂之一,还有国营建设水泥厂等。镇办工业有农机修理厂、水泥厂、砖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6236万元。耕地面积6.12万亩,为市郊粮豆薯主要产区。全镇共辖3个街道和温春、春胜、共荣、敖东、黑山、下崴子、新立、三家、烧锅、万家、楼房、东和等12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3.3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3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7%。镇政府驻于镇内。   2007年8月2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黑民区[2007]106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牡丹江市撤销西安区所辖的沿江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温春镇。温春镇人民政府仍驻温春村。穆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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