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融春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十一名進士。禮部觀政,授廣東廣州府推官[1]天启初任兵部职方司郎中,历迁福建分巡副使。崇祯元年(1628年),擢江西参政,因病致仕返乡。甲申之变后,绝迹鸡鸣山下,终年闭户,不交一人。[2]

潘融春

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 浙江省紹興府餘姚縣
出生 乙酉二月初八日
配偶 楊氏
親屬 曾祖潘璋,祖潘守仁
潘諫,母孫氏(封宜人)
潘陽春
出身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潘融春(1585年-?年,字季豫,號與偕,浙江省紹興府餘姚縣人,明朝官員。

註釋

  1.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軍籍,治《易經》,年二十五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十一名進士。乙酉二月初八日生,行六,曾祖潘璋;祖潘守仁,鄉賓;父潘諫,庠生封奉直大夫工部員外郎;母孫氏(封宜人)。具慶下,妻楊氏,兄陽春(戊戌進士見在福建參政);瑞春(丙午亞魁);芳春(增生);肇春(武舉),弟長春(庠生);宜春;茂春;熙春(庠生);同春;永春,子澄;源。由學生中式己酉鄉試四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四十一名。授禮部觀政授廣東廣州府推官。
  2. 《余姚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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