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藍玉
於1886年上任台北府儒學教授,隸屬於台灣道台北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該官職主要從事南臺灣境內之教育行政部分,品等雖不高,但是地位崇高。日治時期以後,仍居住臺灣,曾任「臺灣舊慣調查局事務囑託」、延平郡王祠董事等。
王藍玉,字潤田,臺灣清領時期臺南人。
清同治12年(1873年)中舉,後與楊士芳、蔡國琳等文人倡議建郡平郡王祠,並獲欽差大臣沈葆偵支持。
家族
根據《臺灣日日新報》,有一弟王藍波為庠生,日治時期仍從事教育,1926年7月23日去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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