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學校

矯正學校又稱為少年矯正學校,乃為中華民國法務部為使觸犯法律的未成年得以繼續升學接受正規教育所設立的特殊學校[1]。該類學校的另一個設立目的在於經由學校教育矯正不良習性,促其改過自新,適應社會生活。[2]

中華民國法務部下轄之犯罪矯正機關有:

  • 矯正學校(收容經法院確定裁處感化教育的少年及被法官判刑定讞的少年)
  • 少年矯正機構(收容經法院確定裁處感化教育的少年)
    •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誠正中學桃園分校)
    •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誠正中學彰化分校)

[3]

矯正學校設有高中、高職、國中、國小等學程。

統計

官方統計顯示,新竹誠正中學和高雄明陽中學的學生中,來自近貧中低收入戶的孩子為52%;來自家庭結構單親家庭隔代教養未婚生子父母分居(不包含高風險家庭)之孩童同為52%左右。而明陽中學中有一成的孩子曾經被診斷為身心障礙[3]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明陽中學. 2017-10-30 [2018-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01) (中文).
  2.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2016-11-09 [2018-03-01] (中文).
  3.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16-02-19 [2018-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9) (中文).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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