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
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1927年6月27日-),生于黑龙江省泰来县[1]:45,蒙古族,藏传佛教格鲁派喇嘛,1987年出任葛根庙住持。[2]
1999年时,任科尔沁右翼前旗政协常委、兴安盟政协常委、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大代表、内蒙古佛协副会长、兴安盟佛协会长等职[1]:45。
生平
出生于黑龙江省泰来县江桥镇(今江桥蒙古族镇)艾任村的农民家庭。9岁时,以转世灵童身份在白庙当喇嘛。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扎赉特旗阿力得尔吐苏木胡勒斯台大队第三生产队接受劳动改造[1]:45。
葛根庙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毁。1987年,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来到葛根庙担任住持。此后,他组织喇嘛成立了自管小组,恢复了集体誦经。他还向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筹资复建葛根庙。经过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努力,人民政府及社会投资80万元,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个人捐献40多万元[2],在当年10月新建并修缮了葛根庙。成为科尔沁右翼前旗的佛教中心[1]:46。到2004年,该庙已建起两座经堂、两个寺院、七座佛塔、五栋僧舍[2]。
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安排葛根庙每年8月14日到20日开展为世界和平念经活动。每逢庙会,均举办祝愿社会安定、风调雨顺的法事活动。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还十分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教务和庙务。十多年来,葛根庙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事件。[2]
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先后当选为科尔沁右翼前旗政协常委、兴安盟政协常委、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大代表、兴安盟佛教协会主席、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副主席。2000年,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被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评为支持“两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葛根庙被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评为“文明寺庙”,并入选全国百家大寺庙。[2]
2010年4月16日,兴安盟佛教协会第二次代表会议在葛根庙召开。此次会议是1995年兴安盟佛教协会成立以来的首次换届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兴安盟佛教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兴安盟佛教协会章程》。葛根庙住持老布僧金巴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原会长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升任名誉会长。[3]
2013年2月4日,由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领导马焕龙、朱成帮、张文忠、周文峰、徐荣华、纪青录组成的慰问组到葛根庙看望慰问了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4]
参考文献
- 赵文生. .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 1999, (1999年第06期): 45–46. ISSN 1674-2524 (简体中文).
- 政协委员老布僧希日布扎拉申活佛,内蒙古新闻网,2004-10-26
- 内蒙兴安盟佛协产生第二届理事会 老布僧金巴当选会长,中国民族宗教网,2010-05-04
- 盟市领导走访慰问老干部及部分企业困难职工和宗教界人士,乌兰浩特市政务信息网,2013-02-05
延伸阅读
- 图雅 主编,诺颜呼图克图葛根庙堪布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活佛,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