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富特

諾富特英語:)是一個酒店品牌,為雅高集團旗下品牌[2]。Novotel在60個國家和地區有近400家酒店和度假村,大部分坐落在城市的商業區和名勝風景附近。

諾富特 Novotel
成立1967年[1]
产业酒店管理
員工人數30,000人(2011年12月31日)[2]
母公司雅高集團[2]
网站www.novotel.com

歷史

Novotel東薈城酒店
位於桃園機場的華航諾富特飯店

爭議

發生經過

  • 台北Novotel飯店在2014年6月25日(中國國台辦主席張志軍入住該飯店同日),由經理和中華民國國安人員在未有搜索票及犯罪事實的情形下,強行破門進入已有住客的房間,此舉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28條、第130條、第131條[4],這也顯示旅客入住的人身自由及安全並未受到該飯店之保護,不僅如此,另派遣大量警察與保全監禁有合法登記的旅客,嚴重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5]所保障的人身自由。

[6] [7] [8][9][10]

  • 破門事件被媒體踢爆後,台北Novotel飯店仍繼續軟禁旅客,卻不說明原因,並且實施斷水、斷糧等手段,以逼迫旅客自行離開飯店。[11]

事後警政署提供諾富特機場飯店的說法,認為是賴中強等人違反飯店的住宿規定在先,且其於飯店解除契約後仍然拒絕離開,影響其他房客之住宿安全及人身自由。 並還原當天情形如下:

  • 該飯店安管室於103年6月25日7時許發現進入647及649號房的5位訪客皆未離開,於安全梯附近到處走動,形跡可疑,有影響其他房客住宿安全之顧慮。
  • 飯店總經理及安全主管等人基於其他房客的住宿安全,隨即親自前往了解,但該房內之民眾均拒不開門,飯店因住客拒不開門,恐內部有異常狀況,便商請航警局於1樓執行維安勤務之警員上樓蒐證,飯店工作人員遂強行開門,以瞭解房內狀況,且進入房間人員均係飯店員工,而非警察人員。

飯店說法

  • 飯店於103年6月25日10時6分向航警局勤指中心報案,指稱因上述人士違反住宿規定及拒絕出示身分登記,已解除其住宿契約,並要求其離去,但其相應不理,故請航警局派員協助排除。航警局於接獲報案後,即派刑事警察在飯店安全人員陪同下,於103年6月25日11時40分至647及649號房要求賴中強等人退房,賴中強等人一直相應不理。該飯店亦因此以賴中強等人已非房客。而停止其客房服務,故並非以斷水、斷糧等手段逼迫其離開,期間亦並未軟禁賴中強等人。[12][13]

事實與法院判決結果

桃園地方法院日前認為飯店總經理韓耕瑞、副總經理傅大吉,與總工程師羅健維,觸犯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但仍可上訴。法院認為,當天入住的7人,雖然有5名未登記,但造成飯店的損失可在退房時請求,在賴中強等人未明確表示拒付超過的5人住宿費下,飯店人員以「拒絕辦理入住登記」的理由強行闖入,並不合法。飯店總經理韓耕瑞表示破門行動獲得警方同意,但法院認為賴中強等人並非刑事被告、犯罪嫌疑人、現行犯等,也無證據他們在飯店犯罪,在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就算是警察進入也都會違法[14][15][16][17]

而後高等法院的法庭上,華航諾富特飯店就本破門事件,向入住的賴中強 、嚴婉玲等人道歉,並賠償12萬元,達成和解。代表諾富特飯店道歉的副總經理傅大吉,當庭面向賴中強朗讀聲明,表示對於2014年6月25日當天,未經賴中強、嚴婉玲等人允許進入客房,侵擾二人及其他友人的住宿安寧致歉。今天七名原告由賴中強代表出面,與義務律師團成員在門口舉行記者會,回應被告的道歉表示,「希望華航諾富特飯店真切反省。」[18][19]

其他相關案件判決情形:

  • 對諾富特飯店要求賠償與道歉 (二審和解)
  • 自訴諾富特飯店人員無故侵入住宅 (飯店三人有罪確定)
  • 對航警局要求國家賠償 (一審審理中)
  • 自訴航警局官警妨害自由等 (部分不受理、部分一審審理中)

關於Novotel

Novotel世界各地有:

  • 396間酒店及度假村在60個國家,共74520間客房(2011年12月31日)[2]
  • 30000名員工(2011年12月31日)[2]

設施

Novotel酒店每間普通客房,面積為25平方米,所有Novotel酒店設有餐廳和酒吧,會議設施,健身室,游泳池,露台,綠地和Wi-Fi。而一些較大的Novotel酒店也有行政套房。

酒店分佈

截至2009年,Novotel在

參考資料

  1. www.accor.co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英文)
  2. www.accor.co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英文)
  3. 沙特爾和阿波羅全球合營企業購買Novotel紐約時代廣場酒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英文)
  4. 全國法規資料庫
  5. 全國法規資料庫
  6. . [2014-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17).
  7. . [2014-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6).
  8. . [2014-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7).
  9. . [2014-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8).
  10. . [2014-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9).
  11. . [2014-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27).
  12. . 蘋果日報. [2017-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7) (中文(台灣)‎).
  13. . ETtoday. 2014-06-25 [2014-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31).
  14. . [2017-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16).
  15. . pnn.pts.org.tw. [2017-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4) (中文(台灣)‎).
  16. . Newtalk 新頭殼. [2017-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7) (中文(台灣)‎).
  17. . [2017-07-12] (中文(台灣)‎).
  18. . pnn.pts.org.tw. [2017-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12) (中文(台灣)‎).
  19. . 蘋果日報. [2017-07-12] (中文(台灣)‎).
  20. www.novotel.co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英文)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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