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俊

金世俊16世紀-17世紀),孟章浙江義烏縣(今義烏市)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金世俊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的舉人[2],到三十五年(1607年)中進士,獲授中書舍人,負責出使封藩,但不接受餽贈,歷任驗封主事員外郎郎中,因父母去世辭官[1]。服喪結束後轉任稽勳考功,進行改革;不久再轉任文選,因為魏忠賢勢力逼於請假回家。其後起用為太常少卿,於倪文煥彈劾李宗延期間遭誣衊為左光斗與魏忠賢部屬被免職。

崇禎帝即位,得起用為大理卿,再擢升為工部右侍郎和左侍郎[3]。宦官張彝憲總理戶、工兩部,金世俊打算辭官但不被允許;德陵完成後署任尚書,崇禎帝在屏風寫下天下三大清官的名字,第一位就是他。很快他不順從張彝憲致仕,後來學有所成,因為被計劃復秩行賄被揭發,逮捕免官。

隆武帝繼位,徵召為戶部尚書,管理金華糧餉。國亡後不出仕到去世[4]

引用

  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金世俊,字孟章,義烏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奉使封藩,卻餽金不受。歷驗封主事,員外郎,郎中,憂歸。
  2. 嘉慶《漳浦縣志·卷十·選舉》:(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譚昌言榜 金世俊
  3.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起太常少卿,倪文煥劾李宗延,云世俊為左、魏私人,遂削籍。威宗即位,起大理卿。……擢工部右侍郎,提督陵工,修九陵,節十餘萬金。著為令,調左。
  4.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晚於學有得。坐謀復秩行賄事露,逮免。紹宗即位,召戶部尚書,管金華餉。國亡,徵不出,卒。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
  • 嘉慶《漳浦縣志》·卷十·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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