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1月发布的一个关于在长江流域禁止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计划公告,其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1],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其实则于公告所规定的最后期限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方才全面实施。
背景
长江被称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物种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据统计河中有424种鱼类,特有鱼类有183种[2]。
长江流域也曾每年设置期限三个月的禁渔期,但鱼类繁殖生长速度普遍缓慢,这短暂的禁渔期无法抵消电鱼、网鱼及拦河筑坝、水域污染、挖砂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3]所带来的恶劣影响,这导致长江内的鱼类种群不断缩小,物种多样性减弱[1]。
措施
国家财政计划拨款92亿元补助资金,各地落实资金114.6亿元,用于撤渔后渔民的安置[3]。
为了保证渔民退捕后的生活问题,江苏将长江禁渔写进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并出台了《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暂行办法》[4]。
评论
网络上出现了关于长江禁渔后,是否会导致鱼价上涨的担忧。而后新华网发文说明表示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产量不足10万吨,仅占中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日常食用鱼类多来自于广东、广西一带的人工养殖鱼塘[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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