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鳳梧

陳鳳梧

大明南京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
籍貫 江西吉安府泰和縣
字號 字文鳴,號靜齋
出生 成化十一年(1475年)
逝世 嘉靖二十年(1541年)
配偶 蕭氏
親屬 曾祖陳與彬,祖陳公震
父陳泰,母韋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陳鳳梧(1475年-1541年,字文鳴,號靜齋。江西吉安府泰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名進士。[1]刑部主事。歷官湖廣提學僉事,擢河南按察使。歷雲南、山西按察使[2]

正德末年,武宗駕崩,無子,興王朱厚熜即位,宦官谷大用前往迎接,所至横暴。唯獨陳鳳梧不屈。累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镇压矿徒王堂起事。官至南京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嘉靖二十年(1541年)罷歸,同年卒。[3]

註釋

  1. 《弘治九年丙辰科進士登科錄》:治《書經》,年二十二歲中式弘治九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名進士。十一月二十五日生,行一,曾祖陳與彬;祖陳公震;父陳泰;母韋氏。具慶下,妻蕭氏,弟栢;樟。由縣學生中式江西鄉試第七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六十二名。
  2.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九》:正德十年九月 戊子复除服阕云南按察使陈凤梧于山西。
  3.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6283:陳鳳梧 ,字文鳴,號靜齋,泰和人。弘治九年進士,歷湖廣提學僉事、河南按察使。中官谷大用迎世宗于興邸,所至橫暴,鳳梧獨不屈。累擢右都御史,巡撫應天十一府,嘉靖二十年罷歸卒,年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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