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根據《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條例》(香港法例第1115章)於1966年成立,目的是透過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服務,保障出口商因商業或政治事故,未能收回款項的風險,從而鼓勵及支持香港出口貿易。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證承擔香港信保局根據保險合約所負的或有法律責任,現時法定最高負責額為550億港元。香港信保局依循一項旨在確保所得收入足以支付其一切可恰當地在收入帳報銷的開支政策,並根據《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條例》的要求營運。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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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 | 法定機構 |
成立 | 1966 |
代表人物 | 主席吳宏斌博士 總監黎衍平 |
總部 | 香港九龍尖沙咀東部麼地道七十五號南洋中心第一座二樓 |
网站 |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
企業管治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香港信保局)是受《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條例》(香港法例第1115章)(香港信保局條例)管轄的法定組織。香港信保局致力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於企業管治架構內,注重誠信、問責和透明度。
管理層
- 總監:黎衍平
- 總經理:錢秀瑛
- 副總經理:衞清華、陳麗雲
諮詢委員會
- 香港信保局諮詢委員會 經常就保險及與投資有關的業務向香港信保局提供意見。委員會成員包括來自金融、保險、貿易、服務等界別的翹楚及政府官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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