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自由

香港新聞自由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範。《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1]。香港特區政府宣稱其一直致力維護香港的新聞自由[2]

有評論認為香港回歸港英打壓新聞自由,回歸後《基本法》保障了新聞自由,但部份新聞媒體卻濫用新聞自由,惡意抹黑、造假、炒作[3]。2012年,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59%受訪者認香港新聞自由被濫用[4]。2016年3月,香港記者協會發表的2015年「香港新聞自由指數」的評分都比2014年及2013年下跌[5][6]

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指數」

年份香港排名參考
201870[7]
201973[8]

2018年4月,無國界記者發表該年度「新聞自由指數」,香港在180個國家或地區排名中名列70名,遠遠高於排在第176位(倒數第5)的中國大陸,但低於台灣的第42位。[7][9]報告認為這年度香港排名提升的原因包括記者遭暴力對待的事件幾乎絕跡、多家網上媒體冒起而且爭取多年獲港府認可,以及網媒有組織抵抗北京的干預[10][11]

2019年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指數」裏,香港在180個國家或地區排名中名列73名。報告形容香港主流傳媒「早已迅速遵守北京的命令」,其中香港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因舉辦「北京不喜歡的活動」而被拒續發工作簽證及《逃犯條例》修訂都受關注,亦對媒體工作造成很大威脅。[8]

事件

1937年的新聞檢查例子

1858年,署理輔政司布烈治以誹謗罪控告《華友西報》東主德倫(W. Jarrant),開創了香港政府控告媒體的先例。

1907年,香港政府禁止中文報刊刊登煽動反清新聞。[12]

1925年,因應省港大罷工,香港政府成立新聞檢查處,審查中文報紙內容。[12]

1929年至1930年,共產黨報《香港小日報》被兩度查封,最後停刊。[13]

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香港政府禁止報刊刊登反日新聞,「日寇」、「汪逆」、「敵軍」、「漢奸」等被視為敏感字。[12]

二戰後,香港放寬新聞管制。[12]

1967年,商台播音員林彬被燒死。《香港夜報》及《新午報》社長胡棣周、《田豐日報》社長潘懷偉被捕。《香港夜報》、《田豐日報》和《新午報》等報館被查封。[14]

1989年10月3日,警方人員持搜查令高調進入無綫電視亞洲電視新聞部,要求索取涉及四五行動成員示威衝突的新聞片。經審視後警方決定不徵作呈堂證據,並交還相關錄影帶。兩台新聞部強烈譴責此做法,批評會造成極壞先例[15]

2004年,香港廉政公署搜查《東方日報》、《蘋果日報》、《太陽報》、《星島日報》、《南華早報》、《信報》及《大公報》7大報館,引起社會關注。其後法官夏正民為保障新聞自由,撤銷廉政公署的搜查令。[16]

2014年,《明報》總編輯劉進圖被撤換,其後被刀手襲擊。商台時事節目主持人李慧玲被解僱。[17]

香港七大傳媒團體抗議港大禁制令損害新聞自由

2015年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命事件中,香港大學申請禁制令,阻止商台公開港大校委會會議內容,引起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傳媒工會 、明報職工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及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抗議。[18]

2018年發生了香港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工作簽證到期而不獲續期事件,記協調查顯示分別有69%和97%公眾和傳媒人認為做法對新聞自由有損害。同年度,市民對香港新聞自由評分只有45分,是自2013年以來新低,他們普遍認為傳媒在批評內地和香港政府時有所顧忌,其次是中央政府和傳媒老闆向員工施壓。[19]

2020年8月10日,香港警務處國安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的罪名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次子黎耀恩以及部份壹傳媒高層。到上午10時,近200名藍帽子警員及探員到達將軍澳蘋果日報大樓進行搜查,《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向警方要求出示搜查令,但警員未有理會。警員在大樓外拉起封鎖線。[20]而蘋果行政部通知員工,因辦公室出現突發狀況,呼籲員工暫不要上班。[21]。當地本土派政黨天水連線則在其臉書專頁轉載《蘋果日報》的報道,批評該逮捕行動為白色恐怖。[22]

2020年9月22日,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去信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四個新聞工作者協會,指將修改《警察通例》中對「傳媒代表」的定義,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改為僅限已登記政府新聞處的傳媒機構,和國際認可、知名的傳媒機構發出的認可證明文件,亦表示將來網媒和學生記者可能被認定爲「非法採訪」。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信中指,這是「尊重新聞自由」,又指「有自稱記者的人混入人群,涉嫌妨礙警方工作,增加執法難度」,希望協助「正常採訪」的記者工作。[23]其後,包括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明報職工協會等多間傳媒工會發表聯合聲明,聲明指「傳媒代表」定義相關指引實施了多年,批評警方在未作任何諮詢的情況下,單方面作出重大修訂,等同實施官方發牌制度,嚴重影響新聞自由及採訪自由。[24]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則要求確保記者採訪不會受到無理及不必要限制。另外,亦有20多個網媒發表聲明,認為這是落後愚昧的舉動。[25]

参考文献

  1. 基本法與你
  2. 致力維護新聞自由
  3. 反滅聲vs反假聲 香港新聞自由大辯論
  4. 59%市民指新聞自由遭濫用
  5. . 明報新聞網. 2016-03-31.
  6. 蘇鑰機﹕香港新聞自由指數下跌
  7. . 眾新聞. 2018-04-25.
  8. . 明報. 2019-04-19 [2019-04-19].
  9. . 香港記者協會 Hong Kong Journalists Association facebook. 2018-04-24.
  10. . 明報. 2018-04-26.
  11. . 香港電台. 2018-04-25.
  12. 香港報業第四集
  13. 楊國雄. . 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1 October 2013: 210–. ISBN 978-962-04-3449-5.
  14. 香港報業大事記(1954年~2004年) 存檔,存档日期2016-03-04.
  15. .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989-10-04.
  16. 官判撤銷搜查令搜報館廉署犯錯
  17. 香港商台解僱名嘴 新聞自由掀波
  18. 記協等多個團體抗議港大申請禁制令
  19. . 蘋果日報. 2019-04-17 [2019-04-17].
  20. . 蘋果日報. 2020-08-10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9).
  21. . BBC. 2020-08-10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22. . 天水連線. 2020-08-10 [202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23. . 立場新聞. 2020-09-22 [2020-09-24].
  24. . 立場新聞. 2020-09-22 [2020-09-24].
  25. . now新聞. 2020-09-23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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