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
IQOS(加熱菸)是菲利普莫里斯國際(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PMI)研發的煙草加熱系統(heated tobacco product),以加熱不燃燒的方式,將煙草加熱到攝氏350度左右,IQOS加熱時所產生的氣霧(Aerosol),相較香煙燃燒後產生煙霧(Smoke)所含有的有害或可能有害物質(Harmful and Potentially Harmful Constituents, HPHCs)平均減少90%至95%,旨在提供給不願意戒煙的成年吸煙者作為香煙的替代品。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八届缔约方大会政策簡報,加熱式菸品符合《煙草控制框架公约》對菸草產品的定義。[1]

簡介
IQOS最早於2014年年底在日本名古屋及義大利米蘭發售,直到2020年IQOS已經在52個市場銷售[2]。全球已有1100多萬名吸煙者轉用IQOS[2]。PMI稱在開發和評估IQOS的投資總額至今已超過72億美元。[3]
IQOS使用電子加熱技術將煙草棒內的煙草加熱至不高於350°C[2],使煙草能釋放含尼古丁的氣霧(Aerosol)而又不產生煙霧 (Smoke),因為沒有經過燃燒所以也沒有產生煙灰。這與香煙點燃後會高達600°C以上,並於燃燒過程中產生煙霧和煙灰不同。
2019年4月30日,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透過「煙草產品上市前申請途徑」(Premarket Tobacco Product Application)允許IQOS加熱煙草系統在美國銷售,該局表示該途徑進行嚴謹之科學分析後,認定在美國市場允許這些產品,符合保護公眾健康的方向 。[4]
2020年7月7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簡稱FDA)透過風險改良煙草產品申請(Modified Risk Tobacco Products Application),同意IQOS可於美國作為風險改良煙草產品(MRTP)在美國銷售。IQOS是目前第一個亦是唯一一個從FDA的風險改良煙草產品申請途徑獲得FDA銷售指令的電子尼古丁產品。意即允許該產品在美國行銷時,得帶有下列宣稱:IQOS系統只加熱並不燃燒煙草、加熱並不燃燒煙草的過程顯著降低了有害或可能有害化學物質的產生、科學研究結果表明從傳統香煙完全轉用IQOS系統可以減低人體接觸有害或可能有害化學物質,且FDA認為IQOS的改良接觸指令符合促進公共健康的原則。 [5]
IQOS特點
廠商PMI稱,與香煙燃燒時所產生的煙霧相比,IQOS加熱時所產生的氣霧所含的有害或可能有害物質平均減少約95%[6],降低接觸(使用)風險。由於IQOS將菸草棒加熱時並不會產生煙霧或煙灰,使用者於吸食煙草棒較吸煙者吸煙後並不會產生殘留氣味,對空氣品質也無負面影響。IQOS的加熱器內含有陶瓷刀片,以循環加熱的方式用來控制温度和避免過熱,防止菸草燃燒。
各國獨立研究
2017年,日本國立保健醫療科學院研究指出,IQOS與傳統香菸相比,尼古丁濃度幾乎一致、菸草特異性亞硝胺為五分之一、一氧化碳為百分之一。[7]
歐盟於2017年1月發表聲明,IQOS缺乏有關短期和長期對健康影響的證據,敦促各界謹慎對待該產品。[8]
2017年3月,英國毒性委員會(COT)、致癌性委員會(COC)及食物、消費者產品和環境中化學物致突變性委員會(COM)指出,使用加熱非燃燒菸草產品者接觸的有害或可能有害物質風險較吸食香煙者減少約70%至90%[9] [10]。
2017年9月刊登在臨床醫師癌症雜誌一份研究報告指出,科學界仍未有充分研究加熱器加熱菸草所釋出的物質,產品對使用者的影響存疑。[11]
2018年2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專家顧問針對IQOS是否標示為低風險產品有以下投票結果。[12] 在會議中,雖然9位FDA專家顧問認同IQOS有降低使用者接觸有害物質的風險,以8票對1票認同IQOS確實較燃燒方式產生的有害物質少,但同時以8票對0票(1票棄權)認為菲利普莫里斯提供的科學根據,未能證明吸菸人士完全轉用IQOS可確實降低相關風險。另外,專家顧問團認為吸菸人士完全轉用IQOS的可能性較低(可能性高: 0票; 可能性中: 2票; 可能性低: 7票),但較多專家顧問亦認為IQOS不會吸引非吸菸人士,尤其是青少年(可能性高: 2票; 可能性中: 1票; 可能性低: 4票; 棄權: 2票),以及已戒菸人士(可能性高: 0票; 可能性中: 0票; 可能性低: 9票)。[13]
2018年5月,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研究指出,相較香菸煙霧,IQOS的氣霧中有害及可能有害化學物質減少了80%-99%,約減少97-99%揮發性有機物質。—. (PDF) (Letter). Letter to Archives of Toxicology. 2018-05-05 [2020-08-12] (英语).
2018年11月,希臘研究指出,加熱式菸草產品羰基化合物濃度遠低於香菸。[14]
2018年12月,美國心臟學會期刊一篇研究吸菸對動脈粥狀硬化影響血管評估文章指出,氧化壓力、血小板活化、血壓三項臨床指標,加熱式菸品的影響小於香菸。[15]
2019年4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准許加熱煙草系統IQOS於美國銷售。FDA 發新聞稿表示,這些產品適合保護公眾健康(Appropriate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public health),因為產品部分產生的毒素含量低於傳統香煙。[16]
2020年5月,荷蘭國家公共衛生與環境研究所發表的研究,在初步結論中指出IQOS與8種致癌物的接觸量相比,比香菸煙霧低10至25倍,這可以理解成加熱式菸草產品與香菸導致不同癌症風險的顯著差異之原因。[17]
2020年5月,美國南卡羅萊納州醫學大學刊登於環境研究與公共衛生國際期刊的研究指出,2016年開始,日本紙菸銷量的加速下降與加熱菸引進市場和銷售成長相關。2011年至2019年期間,紙菸總銷量下降了38%,菸草總銷量(即紙菸和加熱菸的總和)下降了19%。[18]
2020年7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簡稱FDA)授權加熱煙草系統IQOS以風險改良煙草產品在美國銷售。IQOS是首個獲得「可宣稱降低人體接觸有害物質的許可令」煙品,意即允許該產品在美國行銷時,得帶有下列宣稱:IQOS系統只加熱並不燃燒煙草、加熱並不燃燒煙草的過程顯著降低了有害或可能有害化學物質的產生、科學研究結果表明從傳統香煙完全轉用IQOS系統可以減低人體接觸有害或可能有害化學物質,且FDA認為IQOS的改良接觸指令符合促進公共健康的原則。[19]
與傳統香菸和電子煙的分別
IQOS是其中一種加熱菸產品。
與傳統香菸的分別
IQOS的煙草棒不能用火直接點燃吸用,必須透過IQOS的加熱非燃燒煙草系統,將煙草加熱到約攝氏350度。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氣霧,相較香煙燃燒時間產生的煙霧平均減少90%至95%有害或可能有害物質,不會產生煙霧或煙灰,殘留較少的氣味。[20][21]
與電子煙的分別
IQOS使用真正煙草,其尼古丁成份來自天然煙葉;而電子煙加熱不含煙草的溶液,溶液中不一定含有尼古丁。[22]
通過美國FDA煙草產品上市前申請
菲利普莫里斯國際的IQOS加熱式煙草系統和三款菸草棒,於2019年4月30號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煙草產品上市前申請。[16]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煙草產品中心主任Mitch Zeller, J.D.表示,「確保新的煙草產品必須經過FDA嚴格的上市前評估是我們任務的重要部分,以盡到保護大眾,尤其是青少年,以及降低煙草相關疾病及死亡率。然而,允許這些產品,並非代表它們是安全的。在審查過程中,已考量該產品對整體人群的風險及助益,以確保這些產品的行銷符合保護公眾健康的方向。這包括產品將如何影響青少年對尼古丁及煙草的使用,及其讓成年吸菸者遠離燃燒式紙菸的潛力。」[16]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菸草產品上市前申請的審查報告中指出:[23] 「身為主技術審查者,我同意流行病學審查的結論。我也同意,對實際產品使用有關的有毒物接觸的更多資訊,包括從燃燒式紙煙完全轉用者,及使用多種煙草產品者之相關資訊,可支持該產品的持續銷售適適合於保護公共健康的。」
通過美國FDA風險改良煙草產品申請
菲利普莫里斯國際的IQOS加熱式菸草系統和三款菸草棒,於2020年7月7號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風險改良菸草產品申請,獲得「可宣稱降低人體接觸有害物質許可令」。[19]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菸草產品中心主任Mitch Zeller, J.D.說 : 「透過風險改良菸草產品的申請,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目的是確保消費者得知並易於理解,使用降低風險或減少人體接觸有害物質的菸草產品,是有科學證據的支持的」。 「申請之公司所提交的數據顯示,使用經過許可的資訊來行銷這些特定的產品,可以幫助成年吸菸者擺脫燃燒式紙菸,並減少成年吸菸者對有害化學物質的接觸,但前提是必須完全轉換使用。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將會密切監視消費者如何使用IQOS,來確定這些產品是否滿足這些可能性,並且不會引起更多青少年的使用。重要的是,這些產品並不是完全安全的,因此目前不使用菸草產品的人,尤其是青少年,不應開始使用該產品或任何其他菸草產品。」[19]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審查IQOS煙草加熱系統和三款菸草棒的風險改良菸草產品之申請,所得出的主要結論為[24]:
「以目前可得的證據顯示:
- IQOS系統加熱但不會燃燒煙草”
- 這將大幅地減少有害及可能有害化學物質的產生”
- 科學研究證實,從紙菸完全轉用IQOS,可以顯著的降低人體接觸有害及可能有害的化學物質 」
並表示:
「…申請者已表明該產品…符合一系列的標準…而且在後續研究上,合理的具有可測量和實質上降低使用者發病率和致死率之潛力。在考量煙草產品使用者與目前非使用者之後,許可令的發佈將有益於整體的公共健康」
IQOS上市的市場
截至2020年4月,IQOS上市市場達61個國家區域。[25]
- 南北美洲: 加拿大、美國、墨西哥、哥倫比亞、古拉索、多明尼加、瓜地馬拉、哥斯達黎加
- 亞洲地區: 日本、韓國、紐西蘭、馬來西亞、俄羅斯、哈薩克、亞美尼亞、菲律賓
- 歐洲地區: 安道爾侯國、保加利亞、加那利群島、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法國、 德國、希臘、匈牙利、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摩納哥、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阿爾巴尼亞、白俄羅斯共和國、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摩爾多瓦、塞爾維亞、烏克蘭、土耳其賽普勒、北馬其頓、黑山共和國、格魯吉亞、奧地利、北塞浦路斯
- 中東及非洲地區: 以色列、黎巴嫩、巴勒斯坦、留尼旺、南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約旦
各國菸控政策
美國
在美國,FDA於2017年7月28日宣布了新的全面性菸控計畫,該計畫的核心鎖定在尼古丁上癮與菸草燃燒問題。此計畫將是未來數年的「路線圖」,目標旨在保護幼童及大幅度的降低與菸草相關的疾病及死亡。其中一個重要途徑是,強化對「吸食傳統香菸最大的危害是經由燃燒香菸的煙霧微粒傳遞」的認知。因此,FDA也同時公佈幾項意圖改變菸草相關疾病及死亡趨勢的努力,例如「降低香菸中的尼古丁至不具成癮性的程度」以及「延長鼓勵創新替代品的時間表」,後者中特別註明新的不燃燒菸草產品的上市申請讓FDA可以鼓勵有潛力和可增進公共健康的創新替代品,並且可協助建立戒除燃燒菸品的未來政策及相關作為,這也說明了FDA將在管制及促進可能比香菸危害更低的創新菸草產品的發展之間,尋求適當的平衡,以更有效的菸控措施來取代過去的禁止政策。 [26]
英國
根據英國於2017年7月最新公佈的「英國菸草控管計畫」[27](簡稱「TCP」)中來看,其中一項全國性的目標即是「以有證據基礎的創新替代產品支持戒除燃燒紙菸」。為了達成這項菸控政策所擬定的具體作法包括了「以允許可降低危害的創新科技,協助戒除吸食傳統香菸;以及將較吸食傳統香菸安全的替代品的供應能力極大化」。因此英國的衛生部門(DH)及英國公共衛生部(PHE)將採取一系列措施以歡迎創新型的菸草產品(NTP)、支持暫時無法戒菸的吸菸者轉用新型菸草產品、並且致力於進行中的相關科學分析,以達成降低菸害的目標。
紐西蘭
除此之外,在一向禁菸最有力的紐西蘭所發生的轉變更是具有指標意義。在2017年3月,紐西蘭政府已正式合法化含尼古丁的電子煙上市銷售,2018年6月紐西蘭衛福部衛生部公告由菸草製成的電子煙及加熱式菸草產品皆得合法銷售。該政府更於2020年2月提出了與無煙環境相關的法案,其中明確定電子煙、加熱菸與無煙菸品之差別,禁止其販賣給未滿18歲之青少年,同時朝向2025年無煙化目標前進。
Nicky Wagner在紐西蘭衛生部次長任期,更進一步表示:「政府將會建立一套除電子煙之外的無煙菸草及尼古丁傳送系統的上市前核准系統。……在國際間有許多不同的菸草產品 – 包括加熱非燃燒、口含菸、濕鼻菸、可溶性及可吸入尼古丁產品 – 它們的危害可能遠低於吸食燃燒香菸。……透過建立一個可以讓這些產品在紐西蘭上市的途徑,吸食傳統香菸者可獲取較低危害的替代品。」[28]
歐盟
該指令於2014年5月19日生效,並於2016年5月20日在歐盟成員國生效。歐洲菸草產品指令(EUTPD)(2014/40/EU) 對歐盟的菸草及菸草相關產品的銷售施加了限制。 該指令明確定義了無煙菸品、新型菸草產品以及電子煙,其中更明確規定成員國應要求新型菸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在市場推出新型菸品前六個月,須向所屬管理機關遞交電子申請書。申請書中須包含該新型菸品的詳細介紹以及使用說明,並提供成分及排放物資訊。該申請書中應包含有關新型菸品成分的科學研究、分析各類消費族群的研究以及產品風險及益處分析等。[29]
台灣相關規管歷程
IQOS取得進口稅則
WCO(世界關稅組織)2017年10月在會議中由與會的五十國投票通過[30], IQOS加熱式菸草棒的關稅號碼應屬於2403.99的「其他菸品」,而依據目前IQOS在世界各國上市的情況及其對於IQOS所徵收的貨品關稅來看,針對加熱式菸草棒的部份,多數屬於「其他菸品」,舉例來說美國便是使用2403.99.2090作為關稅稅則認定[31],台灣之稅則認定也與國際一致屬於2403.99.90的「其他菸品」。[32] IQOS的加熱器是專供其特製的加熱式菸草棒所使用,將加熱式菸草棒嵌入後,利用電子控制的加熱裝置,將加熱式菸草棒內之菸草加熱;充電器則是供每次加熱器使用完畢後充電之用,其目的明確,而且無其他用途,也不能適用於一般的傳統紙捲菸,屬於台灣海關稅則8543.70.9990的「其他電機及器具」[32];在已上市的各國間認定的情況大多數也都屬於海關稅則8543.70的「其他電機及器具」,像美國、日本、荷蘭等國都是。[32]
台灣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法徵詢民間意見
2020年5月29日台灣衛生福利部預告新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除了針對傳統菸品加強管制的條文外,另外新增加定義在擬禁止的「類菸品」,不過由於「類菸品」定義模糊,IQOS應歸類於「菸品」或「類菸品」仍未能確認。同日,衛生福利部開放全球資訊網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33]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34]徵詢民間意見60天,到7月28日截止。
後有三立新聞網[35]及今日新聞[36]報導並發布自行統計留言數量,衛生福利部「法規草案」網頁共有1205篇網友意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則蒐集到2,227篇網友意見,綜合所有意見有超過8成支持加熱菸合法納管,如以件數計算逾3000件,其中不乏許多網友援引科學研究支持,顯見台灣網友對該議題理解的深度已不亞於主管機關與各相關社團。
在上述二個平台蒐集到各種意見[35][36],就有網友拿日本研究報告數據出來:「根據2020年4月發表的日本青少年吸菸比較報告來看,在日本的12歲至18歲青少年,吸菸或使用替代產品盛行率非常低。……從日本研究來看,政府之質疑並不成立,故此應盡速開放加熱菸。」也有許多網友對政府不承認含菸草的加熱菸屬於菸品感到不滿:「就是菸啊!為什麼香菸能賣,加熱菸到現在還不能賣? 這就跟都是牛排,用煎的可以,用烤的你就有意見了,這是什麼神邏輯?」「完全侵害人權,劇毒紙菸不禁,去禁減害產品,離譜到極點。」甚至有網友直接向總統和衛福部長喊話:「蔡總統我是您的粉絲,請您一定要與時俱進,加熱菸是真的對我們身體危害比較小」「陳部長,您經過今年冠狀病毒一役,已證實您的能力果然非同凡響,聲望也到達高峰。如今有個新產品能夠造福全台人民,不論是對菸民還是非菸民都有好處,那就是加熱菸! 它已被美國FDA證實有降低毒性接觸的風險,未來台灣若多一些人改用這個,相信可減少許多吸菸相關的疾病。」
台灣財政部預告修法,調漲新興菸品菸稅
2020年7月1日台灣財政部預告菸酒稅法第七條修正草案,針對「其他菸品」過去僅用計算菸草重量每公斤徵收新臺幣1,590元菸稅的條文,修改成菸草重量每公斤徵收新臺幣1,590元或菸品支數每千支徵收新臺幣1,590元二者取其高來課稅的版本。財政部同樣開放「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34]蒐集民間意見60天,一直到8月31日為止。
截至8月7日已有221則網友表示意見,大多數反對修法,其中有網友質疑此次修法可能違背信賴原則:「為什麼要突然推一個取其高的方式課稅呢?當初明訂菸稅計算方式就是讓業者可以針對各種菸品的稅率來開發產品,這樣突然改變遊戲規則只會讓業者停止追求進步跟推陳出新,不是好事。」更有網友不解如今COVID-19疫情險峻,政府應該先紓困:「希望這修法能取消,畢竟今年疫情嚴重,政府的政策應該是減稅非加稅。」
面對外界質疑現今台灣販售的「其他菸品」種類商品沒有以支來包裝的, 2020年8月5日工商時報新聞報導中[37]財政部表示:「《其他菸品》菸稅過去只用重量計稅,但近年來新興菸品多為高濃縮產品,重量較輕、稅負較低,比起一般紙菸按支計稅稅負更低,因此研擬將其他菸品改為《重量或支數擇高課徵菸稅》。」由此可解讀為財政部修菸酒稅法第七條完全是針對IQOS調升菸稅,證實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一些網友留言並非空穴來風,其中有網友便質疑水貨商將因此獲利:「稅再這樣搞下去,水貨商有利可圖根本禁不掉,青少年就會繼續有管道買到菸,政府稅也還是收不到,有必要弄一個法案變成這樣三輸的局面嗎?」另一名網友則抱怨修法順序有瑕疵:「有空修法調稅,不如趕快想辦法讓加熱菸合法!如果都不合法,你們調稅調心酸的喔?」也有網友提供其他國家政府訂定稅率供參考:「歐洲許多開放加熱菸(新興菸品)的國家都給予它非常低的菸稅,這樣才能讓更多菸民轉換,進而促進公共衛生健康,這其中包括義大利、英國、瑞典、捷克、丹麥等大國。」
台灣立法院加熱菸關注焦點
(一)2018/10/03 陳瑩立法委員. . 台灣: 立法院網站. 2018.
- 立委:陳瑩
- 質詢內容:
- 指出加熱菸與電子煙的差異,加熱菸是菸草產品,與傳統紙菸同一類,電子煙是用電子煙油,兩者產品屬性完全不同。
- 加熱菸沒有二手菸的問題,有研究顯示對於人體危害較小。政府應該提出有效的管理方法,不應該一味的禁止加熱菸。
(二)2019/05/20 黃國昌立法委員. . 台灣: 立法院網站. 2019.
- 立委:黃國昌
- 質詢內容:
(三)2019/05/27 江永昌立法委員. . 台灣: 立法院網站. 2019.
- 立委:江永昌
- 質詢內容:
(四)2019/05/27 劉建國立法委員. . 台灣: 立法院網站. 2019.
- 立委:劉建國
- 質詢內容:
- 紙菸有菸草,加熱菸也有菸草,台灣有菸草的產品就要課稅,為何加熱菸有菸草不需要課稅。
(五)2019/07/05 「抽菸不好!但戒不了菸怎麼辦?」記者會 [42] [43]
- 立委:何志偉 [44]
- 內容:
- 基於民眾權益,他援引FDA報告指出,其科學檢驗聲明已確認,加熱菸產生的有毒物「比燃燒式香菸更低或更少」。
- 吸菸朋友欲減少身體負擔,而使用加熱菸,卻被逼得好似偷渡、賊一樣,但加熱菸並非毒品、傷人的物品,卻被海關「眼睜睜把白人寫成黑人」、硬是把加熱菸寫成電子菸,目前訴訟都已經開始。
- 立委:蔡易餘 [44]
- 內容:
- 根據美國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認證加熱式菸品,准予合法上市,反觀台灣財政部態度消極,「從頭到尾都沒有管理。」進而衍生兩缺點,第一,稅基抽不到;第二,政府對於國人健康應有管控態度,倘若青少年持有,反而是最不好的狀況。
- 財政部、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應對於「加熱式菸品」做出明確定義,倘若要予以開放,應積極推動,而不是消息不作為,令市場「水貨」橫行,更不利國人健康管理。
(六)2019/10/02 吳秉叡立法委員. . 台灣: 立法院網站. 2019.
- 立委:吳秉叡
- 質詢內容:
(七)2019/10/02 蔡易餘立法委員. . 台灣: 立法院網站. 2019.
- 立委:蔡易餘
- 質詢內容:
- 財政部要搞清楚加熱菸與電子煙的差異,不然會影響到未來政策走向。
(八)2020/03/16 楊瓊瓔立法委員. . 台灣: 立法院網站. 2020.
- 立委:楊瓊瓔
- 質詢內容:
- 菸稅收入較去年相比會減少20億,何時要修正菸害防制法,向加熱菸課稅。另,遭扣押的加熱菸,廠商或者消費者會不會向財政部求償。
(九)2020/03/18 楊瓊瓔立法委員. . 台灣: 立法院網站. 2020.
- 立委:楊瓊瓔
- 質詢內容:
- 疫苗基金經費來源是從菸捐與公務預算,現在菸捐收入逐年下降,疫苗基金財源不足,衛福部何時才來向加熱菸課稅。
香港相關規管法例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IQOS被歸類為加熱非燃燒菸草製品。在香港,菸草產品受《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規管。法例規定,在禁止吸菸區不得吸菸(包括加熱非燃燒菸草製品)。禁止吸菸區包括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及部分室外地方,例如校園、公園及泳灘。違者定額罰款1,500元[46]。
2019年2月,政府刊登憲報並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以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及宣傳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及草本。違者最高可被處以第5級罰款(現5萬元)及監禁6個月。[47]
2019年4月,因社會各界爭議不斷,有關草案委員會舉行一連三日的公聽會,超過270名團體代表及市民出席發表意見,支持及反對條例草案的公眾人士各佔一半。[48]
2019年6月,立法會有關草案委員會,以10票贊成,3票反對通過議員陳志全提出的無約束力動議,建議暫緩禁止電子煙及加熱煙等新式煙草產品的條例草案並重新作出諮詢。[49]草案現時仍處於審議階段。
2020年6月,法案委員會決定中止有關草案委員會運作。
2020年11月,立法會決定重啟審議全面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草產品的銷售、 入口、 製造、 分發及宣傳。會議中,大多數委員會成員認為應將電子煙和加熱煙分拆處理。[5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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