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列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军事勋章奖章纪念章的名称、级别、授予要求、勋略章及颁行日期。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勋章、奖章、纪念章制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一个重要奖励形式。

勋章、奖章、纪念章颁发时间最早可追溯至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历史上,大型集中颁发有3次,分别为:1933年八一建军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国时向有特殊功绩的中国工农红军官兵颁发红星奖章。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以及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的有功人员颁发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等勋、奖章。1988年向退役军人颁发荣誉章(属于纪念章性制)。

除此外在各历史时期,中央军委及各部军队均颁发各类制式奖章纪念章,直至1979年3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关于颁发战时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的通知》、同年10月20日在发12月开始执行的《关于对平时立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人员颁发立功奖章和英雄模范奖章的通知》才开始由中央统一制式及颁发规则。

2010年新修《纪律条令》中对部分勋章、奖章、纪念章名称进行调整、整合。英雄模范奖章调整为英雄模范勋章,增设了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以及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等5类纪念章。

2011年8月1日发布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此次发布规则条例仅将原英雄模范奖章改为英雄模范勋章,同时对勋章、奖章、纪念章样式调整,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设计,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2017年,设立新的八一勋章,作为军队最高荣誉。

2018年4月,颁布新版《纪律条令》,将原有二级荣誉称号改为一级,同时将两级英雄模范勋章合并为英模奖章。

勋章

八一勋章
八一勋章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

奖章

英模奖章
英模奖章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
立功奖章
一等功奖章个人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
二等功奖章个人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
三等功奖章个人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

纪念章

纪念章颁发由大单位审批并组织实施。为便于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纪念章的颁发对象由团以上单位逐级审核呈报,大单位审定并以通知形式发布,旅团级单位负责颁发。政治机关组织部门具体承办。

国防服役纪念章
金制颁发给服现役满35年以上的官兵
银制颁发给服现役满20年以上、不满35年的官兵
铜制颁发给服现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官兵
卫国戍边纪念章

卫国戍边纪念章颁发给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官兵。

金制累计超过下述相应规定时间3倍以上的。
银制累计超过下述相应规定时间2倍以上的。
铜制
  • 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不满2年的;
  • 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2年、不满4年的;
  • 在第四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3年、不满6年的;
  • 在第五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4年、不满8年的;
  • 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5年、不满10年的。
献身国防纪念章
金制颁发给军队革命烈士
银制颁发给因公牺牲军人
铜制颁发给因公致残军人
和平使命纪念章

颁发给参加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联合反恐、联合军演、援外活动等军事任务的官兵。

和平使命纪念章任务刻于背面
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

该章分为两种,执行作战任务执行重大任务,具体名称由总政拟定,军委批准,具体任务名称会刻在附章和章体背面。

执行作战任务纪念章附章和章体背面分别刻印每次执行任务
执行重大任务纪念章附章和章体背面分别刻印每次执行任务

已不再颁发的勋章

八一勋章
名称主章/略章图案授予
一级八一勋章

授予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师级以上干部
二级八一勋章

授予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团级和营级干部
三级八一勋章

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1936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和第四方面军,1935年9月30日前参加陕北红军和红二十五军,1937年7月6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和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
独立自由勋章
名称主章/略章图案授予
一级独立自由勋章

授予在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旅级以及相当于旅级和旅级以上的干部;改编为新四军时的支队以及相当于支队和支队以上级别的干部;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抗日游击队中的相当于新四军师级及其以上干部和相当于军的纵队级及其以上的干部。
二级独立自由勋章

授予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抗日游击队的旅团级及与其职务相当的干部。
三级独立自由勋章

授予当时的营级和连级及与其职务相当的干部。
解放勋章
名称主章/略章图案授予
一级解放勋章

授予解放战争期间任军级以上及其相当的解放军干部,
以及直接领导原国民政府军一个整军以上起义有功的原国军人员
二级解放勋章

授予解放战争期间师级及其相当的解放军干部,
以及直接领导原国民政府军一个整师起义有功的人员
三级解放勋章

授予解放战争期间担任团级、营级及其相当的解放军干部
以及直接领导原国民政府军一个整团起义有功的人员
英雄模范勋章
名称主章/略章图案授予
一级英雄模范勋章

一级英雄模范勋章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授予
二级英雄模范勋章

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由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决定,军种或战区司令员、政治委员授予

参考文献

    • 边远艰苦地区的标准由总后勤部颁发的《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规定。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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