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幾內亞比索關係

中華民國與幾內亞比索關係是指中華民國幾內亞比索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90-199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幾內亞比索的相關事務由駐葡萄牙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兼轄[1]

中華民國與幾內亞比索關係

中華民國

几内亚比绍

政治

外交

灰色國家表示非聯合國會員國幾內亞比索當時屬於葡萄牙殖民地,因此不能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參與投票,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1990年5月26日,兩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比索設立中華民國駐幾內亞比索共和國大使館;於首都台北設立幾內亞比索共和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2]

1990年10月8日,幾內亞比索國務委員會主席[註 1]維拉應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邀請,率領外交部長薩曼多(Julio Semedo)等官員抵台訪問,並參加中華民國國慶活動。[3]1992年10月,外交部長薩曼多、計畫暨國際合作部長卡多索(Bernardino Cardoso)抵台參加中華民國國慶活動。[4]

1994年9月,中華民國外交部長錢復以總統特使身分,率團前往幾內亞比索,參加總統維拉的連任就職典禮[5]

1995年4月,幾內亞比索總統維拉抵台訪問。[6]

1996年,幾內亞比索總統維拉、外交暨僑務部長施樂華(Fernando Delfim da Silva)、退除役官兵事務部長馬內(A. MANE)、常駐聯合國副代表達荷薩(Mário Lopes da Rosa)抵台訪問。[7][6]

1997年,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章孝嚴、台北市副市長陳師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享能訪問幾內亞比索;幾內亞比索國會議長薩尼亞、漁業部長施爾華(Arthur Da Silva)、比索市長梅迪納(Paulo Carlos Medina)抵台訪問。[7]

1998年,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胡志強訪問幾內亞比索;幾內亞比索總統夫人維拉、總理柯雷亞、農業部長施農華(Avito Jose da Silva)抵台訪問。[2]

1998年4月23日,幾內亞比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復交公報》。4月24日,中華民國中止與幾內亞比索的外交關係。[2]

支持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

兩國在邦交期間,幾內亞比索曾多次支持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

1993年10月,幾內亞比索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為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議題執言。[8]

1994年9月、1995年7月,幾內亞比索與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連署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設立研究委員會將「根據會籍普遍原則並按照分裂國家在聯合國已建立的平行代表權模式,審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在國際體系中的特殊情況」案列入議程。[9][10][11][12]並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與聯合國成立50週年特別紀念會議中發言支持。[13][14][15]

1996年7月,幾內亞比索與15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審議聯大第二七五八(XXVI)號決議所造成臺灣地區二千一百三十萬人無法參與聯合國相關活動之問題」案列入議程。[16]

1997年5月,幾內亞比索與8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向世界衛生組織提案「邀請中華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17]7月,幾內亞比索與8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基於國際情勢之變遷以及中國分治之現實,有必要重新檢討聯大第二七五八(貳拾陸)號決議」案列入議程。[18]年底,在大會的總辯論中發言支持。[19]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幾內亞比索。
幾內亞比索護照幾內亞比索公民必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中華民國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前往幾內亞比索駐葡萄牙大使館申請簽證。也可至該國電子簽證系統申請,或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須事前獲得移民局的核准函)。經幾內亞比索轉機時間超過1天,亦須至電子簽證系統申請過境簽證。入境須出示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黃皮書)。[20]

幾內亞比索護照幾內亞比索公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21][22]

相關警示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幾內亞比索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0年3月21日發布);[23]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該國歸類為第一級注意:提醒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2020年11月6日發布)。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發布)。[24]

經濟

貿易

2019年,幾內亞比索是中華民國第235大貿易夥伴、第236大進口夥伴、第227大出口夥伴,在非洲國家排名倒數第1、1、2,在世界經濟體倒數第7、1、6。出口至幾內亞比索的金額為1,363美元,年減19.444%(僅1月有出口額)。自幾內亞比索進口的金額為無資料。貿易呈現出超盈餘)1,363美元,年減101.645%;2018年,幾內亞比索是中華民國第218大貿易夥伴、第194大進口夥伴、第232大出口夥伴,在非洲國家排名倒數第4、8、1,在世界經濟體倒數第27、47、5。[25]

合作

援助

1990年6月,成立中華民國駐幾內亞比索醫療團,負責支援首都比索郊區的卡松果醫院門診與行政管理工作。11月,成立農業技術團,示範推廣稻米雜糧蔬菜等作物,以及農業機械修護及工藝等。[7]

1995年4月,兩國規劃1995-2000年的技職訓練新聞文化交流等方面合作。[7]

此外,幾內亞比索並派員赴台參加中小企業賦稅產業人力資源衛生醫療保健台灣經濟發展等多項經貿訓練班。[7]

1998年4月24日,兩國斷交後,即停止一切合作關係,並撤離駐團人員。[2]

事件

兩國在邦交期間,中國輸出入銀行(簡稱輸銀)提供貸款資助幾內亞比索。斷交後,輸銀於2016年6月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告[註 2],求償4,920萬美元,金額相當該國前1年度預算將近1/5。幾內亞比索主張此案已過追訴期,但根據《路透社》所見文件,向紐約州地方法院提出的所有求償案都可以追溯到1990年代初期,幾內亞比索官員受訪時表示,希望能在2017年底解決此案。[26][27]

協定

雙邊協定[28]
日期簽署備註
1990年10月12日中華民國政府幾內亞比索共和國政府經濟科技合作總協定》以下簡稱中幾
1991年9月16日《中幾醫療技術合作協定》
1991年10月24日《中幾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1992年10月13日中華民國外交部與幾內亞比索共和國外交部合作議定書》
1992年12月15日《中幾農技合作協定增列手工藝合作條款換文》

交通

航空

資料截至2019年12月19日[註 3]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亦無中華民國→直航第三地→幾內亞比索,需多次轉機前往。

例如:

 中華民國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可在幾內亞比索駕車。[29]

注釋

  1. 國家元首
  2. 中國輸出入銀行在紐約設有辦公室,過去貸款給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時由輸銀出面與對方國家銀行簽約,合約可以適用紐約州法律,對中華民國比較有保障。
  3. 有鑑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8).
  3.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0年10月4日 [2019年1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月31日).
  4.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2年10月10日 [2019年2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9日).
  5.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4年9月23日 [2019年2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13日).
  6.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年2月4日.
  7.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1).
  8.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3年10月14日 [2019年7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日).
  9.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4年9月22日.
  10.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4年7月19日.
  11.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7月20日.
  12.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9月21日.
  13.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4年10月14日 [2019年7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14.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10月13日 [2019年7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15.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10月26日 [2019年7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5日).
  16.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6年7月22日 [2019年7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30日).
  17.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5月 [2019-06-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9-14).
  18.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7月 [2019-07-2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3-24).
  19.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10月 [2019-07-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2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2.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3.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4.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25.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26. 田思怡. . 聯合新聞網. 2017年3月31日 [2017年5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31日).
  27. 綜合報導. . 蘋果日報. 2017年4月1日 [2017年5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4月5日).
  2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7).
  2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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