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意圖

犯罪意識(拉丁語:,英語:[書 1]),简称犯意,又称犯罪意圖不法意圖不法意識,犯罪故意,是行为人对其行为本身或行为结果所具有的故意鲁莽、或明知的内心状态,是刑法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屬於特殊主觀構成要件要素。

大陸法系刑法
犯罪论
二階論三階論
构成要件

客体 · 行为作为 · 不作为
危害结果 · 因果关系 · 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故意 · 過失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違法性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罪責

心神喪失 · 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為 · 責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 · 犯罪意識

正犯共犯

直接正犯 · 間接正犯
共同正犯 · 共謀共同正犯
教唆犯 · 幫助犯

罪數

想像競合 · 牵连犯 · 连续犯
数罪并罚 · 一罪一罰

刑罰論
法定刑

死刑 · 無期徒刑
有期徒刑 · 罰金 · 科料
拘役 · 没收
褫奪公權 · 剥夺政治权利
量刑 · 宣告刑
自首 · 减刑 · 缓刑

保安處分
法律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 · 罪責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 平等原則
刑事訴訟法 · 刑事政策

某些犯罪,必須具備不法意圖,始能成立。例如《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前段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動產者,為竊盜罪」;若行為人竊取他人動產之目的不在「所有」(管領、支配、處分)、而在於「暫時使用」,此稱為「使用竊盜」,因欠缺法定意圖,故「構成要件不該當」(不合乎構成要件),無法成立犯罪。[1]

民法上的违约责任,通常没有必要证明被告的不法意圖;但如果是被告故意违约,可能会加重被告的责任范围。

當受譴責性的模式

英格蘭和威爾士

  • 直接蓄意:行為人對其行為的後果具有清晰預見,並且渴望後果發生。其目標或意圖即為達成後果(諸如死亡)。
  • 傾向蓄意:結果是幾乎肯定發生的後果、或者是被告人的行為的一項「幾乎當然()」,並且被告人樂見如此狀況。
  • 明知:行為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作為的結果理應會發生。
  • 輕率:行為人預見特定後果可能發生而繼續其作為,不在意這些後果是否真實發生。
  • 有罪疏忽:行為人未實質預見其行為可能帶來的特定後果,但是一個理性自然人在相同情形下應當能夠預見這些後果。

模範刑法典

模範刑法典1957年出版以來,其對犯意的陳述便在全美國對於當受譴責性的討論中具有高度的影響力。[2] 如下即為模範刑法典中犯意的幾個層級:

  • 嚴格責任:行為人參與了作為,然而其意識卻與之無關。在模範刑法典 2·05 章節下,這樣的犯意可能只適用於禁止的作為僅是違規,例如民事侵犯
  • 疏忽
  • 輕率
  • 明知
  • 帶有目的:行為人有具有參與作為的「清醒目標」並且相信或希望所涉情形存在。

除了嚴格責任,其他類型的犯意都定義於模範刑法典的 2·02(2) 章節。

參考文獻

參考資料
  1. . 東方報. [2016-03-08].
  2. Dubber (2002), pp. 60-80.
註釋
    書籍
    1. Elizabeth A. Martin (编). .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ISBN 0-19-860756-3.

    延伸閱讀

    • Dubber, Markus D. . Foundation Press. 2002.
    • Badar, Mohamed Elewa. . Hart Publishing. 2013.
    • Knoops, G.-J. A. . Brill. 2017.

    參見

    • 犯罪行為
    • 物件返還之訴(rei vindicatio;所有物返還請求)
    • 給予損害的意向(Animus nocendi)
    • 掌控責任(Command responsibility)
    • 亨利·德·布拉克頓(Henry de Bracton)
    • 莫里塞特訴美國案(Morissette v. United States)
    • 弗洛雷斯-菲格羅亞訴美國案(Flores-Figueroa v. United States)
    • 給予殺害的意向(Voluntas necandi)

    外部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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